嘉定区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农委《关于严格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于2020年4月开展了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向嘉定区动物检疫申报点以及生猪养殖场传达了“十个不得”(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85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要求动物检疫申报点严把生猪出栏关,加强产地检疫申报管理,督促养殖场落实检疫申报主体责任,按照规定时限提前申报检疫;严格按规程实施生猪产地检疫,强化资料审核查验、临床健康检查等关键检疫环节;科学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做好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工作;规范产地检疫证明领取、使用和管理,加强检疫证明电子出证账号管理,明确出证人员的权限和责任,严禁“隔山出证”、倒卖检疫证章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执法大队要求嘉定区生猪养殖场不能购买来源不明、未经检疫的仔猪;检疫要提前申报,不能随报随检;养殖和防疫档案要真实齐全,不能弄虚作假;检疫证明要与生猪一同交付,防止检疫证明用于违法违规调运。
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持续推动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落实生猪养殖场基本信息备案制度,实现规模猪场全覆盖,推动动物疫病防控的属地化、网格化管理。自2020年4月6日起每周统计猪出生、死亡、调入、调出数量,并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通过专项整治,执法大队更好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各项要求,严格生猪养殖、运输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进一步控制非洲猪瘟疫情传播,切实保障生猪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