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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职,加强屠宰职能移交期间监管工作

来源:执法大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03 14:48:00 点击数: 【字体:

 

为确保嘉定区屠宰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建设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4〕20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工作的通知》( 农办医〔2014〕32号)文件精神及大队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嘉定区农委执法大队在2014年以严格、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开展各项屠宰监管工作。

2014年时值屠宰场监管职能移交过渡时期,为确保生猪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序进行,嘉定区农委执法大队在历年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和强化外来生猪延伸监管工作,连续五年组织召开了“嘉定区供沪屠宰生猪质量安全延伸监管会议”,会议传达了嘉定区委、区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嘉定区农委执法大队分别与各屠宰场、供沪企业签订了《规范供沪屠宰生猪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和《生猪屠宰专项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同时,屠宰场与各供沪企业签订了《供沪屠宰生猪安全承诺责任书》。通过延伸监管,进一步增强了各供沪企业和屠宰场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企业自律经营。2014年4月24日,由朱建江副区长带队对生猪供沪大省江西进行产地回访调研活动,巩固近几年召开的供沪屠宰生猪质量安全延伸监管会议成效。一系列的延伸监管工作有效地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关口的整体前移,进一步加强了生猪源头监管。

为切实做到屠宰监管职能移交无缝衔接,嘉定区农委执法大队进一步规范了生猪屠宰企业动物产品管理。一方面,根据区委、区府要求,大队制定了《嘉定区生猪屠宰企业动物产品监管办法》,明确了监管部门、屠宰企业、动物产品批发、分销企业各自职责和要求。同时,大队对各屠宰企业重新梳理了十二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企业自律。另一方面,大队在全市率先开展屠宰企业动物产品批发、分销企业集中备案工作。此次集中备案期间,区农委执法大队向申请备案企业发放了《屠宰场动物产品批发分销企业告知书》,并签订了《屠宰场动物产品批发分销企业承诺书》,明确告知各屠宰、批发、分销企业相关职责。期间区农委执法大队共完成42家动物产品批发和75家分销企业备案工作。

为了确保交接过渡期间监管不放松,大队2014年落实每月一次的屠宰监管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向区内各屠宰企业传达了生猪屠宰质量安全的要求,并积极落实宰前“瘦肉精”抽检与屠宰检疫同步的规定,规范屠宰检疫工作。为进一步强化职能移交后对屠宰企业的监管工作,嘉定区农委执法大队专门成立了由四名执法人员组成的屠宰监管执法队伍,每周二次对屠宰场管理、台账、屠宰检疫等工作进行督查。同时,执法人员在驻场检疫组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对屠宰动物产品及防腐剂等有毒有害添加物的抽检力度,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同时,嘉定区农委执法大队还组织开展屠宰场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和专项督查,期间对辖区内2家生猪屠宰企业发放了告知书51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下一阶段,嘉定区农委执法大队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生猪源头的监管、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的监管、加大执法工作的力度,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做好生猪屠宰监管职能的移交工作,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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