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执法检查
2015年国庆前夕,嘉定区农委执法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活动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共对辖区内13家餐饮企业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与其签订了“不擅自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承诺书”13份。从检查情况看,未发现有经营利用鲟鱼类水产品现象。此外,渔政执法人员宣传了相关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指导有关单位规范开展水生野生动物利用活动。
下一阶段,区农委执法大队将进一步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管理,继续加强水生野生动物利用活动的监管工作,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