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安全责任制,1月上旬,区农委执法大队农机安监执法人员和种植业执法人员对辖区内19个农机、20个粮食合作社进行了安全检查。
检查期间,执法人员签发责任书、承诺书、告知书157份,发放可追溯台账60本。检查中未发现安全隐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及限制使用的农药行为。
2016年,区农委执法大队将继续落实源头监管等长效监管措施,确保农业机械优质、高效为农业生产服务和地产粮食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