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完成未实行统一配送制度的农药经营企业责令整改工作
根据《嘉定区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前阶段完成对上海德诚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嘉定区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的约谈和责令未实行统一配送的农药连锁经营单位整改的基础上,嘉定区农业委员会执法大队于2016年6月27日至7月8日对上述两家企业在嘉定区域内的分支机构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分支机构是否存在自行采购和代销农药的行为。
本次行动共检查农药分支机构33家,其中29家存在自行采购农药的行为。区农委执法大队依法依规当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9份,要求问题企业限期一个月改正,届时若再存在上述违规行为,区农委执法大队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此次行动中,区农委执法大队再次对7月1日前停止销售百草枯水剂的规定进行了宣传,并对企业在7月1日后是否存在销售百草枯的行为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中未发现农药经营企业销售百草枯水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