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动态

嘉定区完成“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的告知工作

来源:执法大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08 15:58:00 点击数: 【字体:

   根据农业部第2032号公告,自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为切实贯彻农业部公告精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

区农业委员会执法大队结合嘉定实际情况自2016年10月31日起至11月30日开展了农业部第2032号公告的告知工作。

  告知工作期间,区农委执法大队向辖区内全部农药经营企业发放告知书并进行宣传,要求企业自2016年12月31日起全面停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销售工作,严格按照限用农药实名制登记销售。在告知的同时,区农委执法大队完成所有农药经营企业信息化监管平台信息补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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