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管理,保护野生动物,2017年5月,嘉定区农委执法大队对辖区内8家餐饮企业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专项期间,餐饮企业签订了“不擅自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承诺书”,从检查情况看,未发现有经营利用鲟鱼类水产品现象。同时,渔政执法人员宣传了相关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指导有关单位规范开展水生野生动物利用活动。
下一阶段,区农委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强监管工作,保护好本区水生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