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委计划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
在日前召开屠宰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区农委将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旨在规范屠宰生产活动,紧盯重点监管目标,健全监管工作机制,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制度,落实屠宰环节重点监管措施,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生猪屠宰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确保我区屠宰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今年,将加强生猪采购管理,屠宰企业要严把生猪采购质量关,与供沪生猪企业签订《供沪屠宰生猪安全承诺责任书》,确保进场生猪严格遵守休药期相关规定并且免疫档案齐全;落实“四不准一处理”制度,屠宰企业安排专人负责无害化处理工作,做好台账记录,保证无害化处理数据的准确性;加强安全生产,屠宰企业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监测,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将安全隐患降至最低;驻场检疫员要严格执行屠宰检疫“五不得”工作要求,在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检疫的同时,督促屠宰企业做好肉品检验工作;加强兽药残留检测,屠宰企业实行“瘦肉精”自检制度,大队在做好“瘦肉精”抽检的基础上,加强对磺胺类、喹诺酮类、氯霉素、β-内酰胺类、庆大霉素、红霉素6种抗生素的抽检工作。
下一阶段,区农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检疫员的监督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组织开展培训考核,提高检疫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督促各检疫员明确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借助生猪屠宰“扫雷”行动,解决生猪屠宰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监管,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有效保障猪肉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