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近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党的干部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新时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为更好地结合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4月8日上午,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围绕9个方面的主要变化,通过逐条对比的方式,对新《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
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党委书记朱承广围绕学习贯彻执行新《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农业农村委领导干部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要认清做好干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无论在哪个历史阶段,选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人始终是关系我们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在新时代大环境下,把群众信赖的人选出来、用好也是至关重要的。要发挥班子的力量,通过多种形式,把干部工作做实做好。
二是要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学好、弄懂、融汇贯通。《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这次修订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新经验、新成果,积极回应了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人事部门要学深一层,熟悉掌握规定要求,并严格落实、规范操作。
三是要坚持政治标准第一,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通过《条例》和具体举措,引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认清形势、适应形势,鼓励干部在合规的前提下,努力发挥主观能动性,勇于担当、做好工作。要贯彻执行区委深入实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1+X”制度体系,实践运用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激励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