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成绩单:嘉定乡村振兴工作全市涉农区中考核“优秀”
日前,上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对涉农区2021年度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在对各涉农区贯彻2021年中央1号文件本市实施意见的综合考评中,嘉定区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显著,获得全市涉农区三个优秀区之一。
2021年,我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作为稀缺资源来谋划,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区乡村振兴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凝心聚力、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围绕“振兴有力度”,高位推动、完善机制,持续汇聚乡村振兴的工作动能;围绕“实现全覆盖”,示范引领、创新试点,加快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围绕“产业高质量”,科技赋能、融合提升,持续建设高质高效的绿色田园;围绕“生活有品质”,多措并举、久久为功,努力打造富裕富足的幸福乐园,圆满完成14大类82项年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我区“百花齐放、各美其美”的乡村振兴新局面加快形成,乡村振兴事业取得新发展。
2021年嘉定乡村振兴推进成效
3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4个村成功入选2021年度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新增1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截至2021年底,嘉定共有5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15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完成651户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签约,660户村宅实施了翻建;162座农村厕所提档升级;清除村域各类垃圾5.14万吨;清理乱搭乱建3.41万平方米;序化144.1公里架空线;建设2980个美丽庭院(小三园);完成1000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置设施建设;完成25.44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完成67.86公里严重破损村内道路、45座沿线破损桥梁达标改建。
向阳村与敏实集团合作打造“稻田里的研发中心”,着力实现产业的导入与升级;联一村在完成一期集中居住区187户入住、二期194户启动建设的同时试点探索农村社区化治理模式。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共计7.56万亩,总产量4.2万吨;蔬菜播种面积7.9万亩次,蔬菜总上市量10.2万吨;全区生猪存栏2.09万头,累计出栏1.5万头。
征集、收集农作物种质资源100份;落实嘉定白蒜种植面积250多亩;3个西甜瓜品种完成品种登记。
试点建设无人农场,实现水稻耕、种、管、收全流程无人化作业。农业机械装备提升,全年购置引进各类机具196台。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现有弱势产业“腾笼换鸟”,对优势潜力产业“提档升级”,农业招商引资项目16个,总投资32.9亿元。
梅山猪保种场成为首家市级非洲猪瘟无疫小区;永辉羊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试点加快建设,打造国家级畜禽种源农业核心育种场。
完成1个生态循环示范镇、3个示范基地的验收以及5个基地的申报创建。全区规划保留的规模畜禽养殖场7家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
全区13个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完成创建,创建规模达1.6万余亩,覆盖率超过10%。开具农产品合格证5.6万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1.7万吨。
查处非法捕捞涉渔案件53起,移交非法捕捞案件5起;开展“清网”专项行动9次,清理没收渔网170余条(顶)。
6家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6个合作社扶持项目完成验收。3家涉农企业通过市级龙头企业监测,新增5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家区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区级农业产业化家庭农场179户,面积2.6万亩,其中6户获评“上海市示范家庭农场”称号。
“嘉定文化艺术乡村游”入围2021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秋季)精品线路;新增1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新增3家全国星级休闲农业园区。
推介“嘉定一桌菜”,完成相关老品种收集;进一步应用和推广区级公用品牌“嘉定嘉品”“我嘉生鲜”小程序。
确定了以梅山猪为原型的“嘉嘉”“香香”两个IP形象,以及“此心安处是‘嘉’乡”“‘嘉’有百味,香满疁城”“‘嘉’有美景不远行”等宣传口号。在嘉定公交9路上推出“嘉定三农”主题公交车。
土地流转持续规范,试点挂牌2461.26亩土地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公开流转交易。
认定生活困难农户83户194人。16家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20个经济欠发达村开展结对,提供就业岗位398个,带动农户数近1000户。落实农民参保补贴,180人享受参保补贴,补贴资金共计155.53万元。
全区118人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94人完成新型职业农民继续教育,45人完成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全年各类单项技术培训共计2150人次,129人被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
选优配强基层带头人队伍,完成了全区141个行政村的村两委换届,村干部队伍实现“五升一低一均衡”;将盘活的建设用地155.35亩用于乡村振兴项目。
新增社区老年人示范睦邻点48个,新开办学校6所,新增或更新公共体育设施182处。完成2个镇、6个村的健康村镇建设试点。全面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标准化、特色化、品牌化建设水平。建设2个乡村型“我嘉·邻里中心”。全区各行政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