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开展市场流通环节转基因标识“双随机”联合检查
为加强转基因食用油标识监管,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7月,嘉定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商超农业转基因食用油标识专项联合检查,检查结果未发现标识不规范现象。
本次联合抽查事先制定《2024年嘉定区大型商超转基因食用油联合检查工作方案》,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辖区内惠民超市、万家惠等4家生活超市,重点检查了在售的大豆油、玉米油、大豆粉、玉米粉等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转基因标识检查,通过检查,食用油转基因标识情况良好。同时,执法人员抽取部分大豆、玉米粉样品进行转基因成分快速检测及标识核对,共监测“PAT/bar”、“G10 EPSPS”、“CP4 EPSPS”、“Cry1Ab/Ac”4个点位,速测结果均为阴性。
我国对农业转基因产品标识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对农业转基因产品实行按目录定性强制标识制度。2002年,原农业部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制定了标识目录,对大豆、油菜、玉米、棉花、番茄5类17种转基因产品,进行强制定性标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标识管理的公告,规定转基因食用植物油应当按照规定在标签、说明书上显著标示。对我国未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准在国内商业化种植,市场上并不存在该种转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食用植物油标签、说明书不得标注“非转基因”字样。
2023年10月,农业农村部公开征求对《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如何识别转基因产品?
我国上市的转基因产品,经过了严格的安全评价,获得了安全证书,是安全的。标识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我国市场上销售的转基因食品,如转基因大豆油、菜籽油,均要求标注“加工原料是转基因大豆/油菜籽”等字样,消费者可以通过转基因标识来识别、选择是否要购买转基因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