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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8 10:00:47 点击数: 来源:党政办

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区农业农村委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的相关工作部署,在稳定农产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同时,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现就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全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保障供给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既要抓供给,更要抓安全。切实落实党委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认识,突出工作重点,实施全程监管。要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等部门的衔接配合,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净化源头,切实加强投入品管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对农资经营门店的巡查检查力度,全面落实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制度,对现存的高毒农药品种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严查农药隐性添加其他成分。要严打假劣农资,严厉查处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让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要加大对上门直供和互联网销售农药兽药的监管,积极研究疫情防控对农资供应的影响,针对性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引导农民从正规渠道订购农资。

三、强化监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疫情发展趋势,灵活调整监测开展方式,合理确定监测对象,确保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心中有数。要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保持风险监测不断档,努力提高检测效率,及时发布风险警示。对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生产供应量大、外采农产品多的重点生产经营主体和存在较高风险隐患的重点农产品,要加大抽检频次,提醒谨慎安全上市。强化检打联动,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报告、依法处置。

四、加大宣传,引导安全生产和消费

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指导力度,要组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加强生产技术服务,要指导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主体和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快恢复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要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鼓励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同时,向消费者广泛宣传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增强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动生产经营者更好落实主体责任,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制作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操作指南》(见附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短信微信、电视广播、网络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指南内容,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村入户到田头,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农业稳产保供贡献力量。

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跟踪疫情发展和防控动态,及时跟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要重视做好自身防护,确保人员安全。要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出现疫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处置。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操作指南.pdf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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