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嘉定区新型职业农民扶持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24 09:45:00 来源:综合发展科
为鼓励培育和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嘉定区农业科技型企业引进和培育补贴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嘉农委〔2019〕112号)规定,对本区户籍且首次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并连续两年度参加继续教育考试合格的,一次性补贴1000元;对特别优秀的本地户籍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农业系列学历提升再教育取得毕业文凭后,给予50%的教育费用资助。经各镇农业主管部门、委属相关培训单位及区农业农村委核实,拟对以下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扶持补贴。现将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嘉定区农业农村委综合发展科反映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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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综合发展科
2020年8月24日
来源:综合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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