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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0 16:50:42 点击数: 来源:质量安全监管科

各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主管部门,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

目前本区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贯彻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决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细,确保特殊时期菜篮子质量安全可控。现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杜绝残留超标。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尤其是蔬菜生产主体要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杜绝使用禁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蔬菜生产主体对上市蔬菜需开展农残快速检测,对啶虫脒、腐霉利及菊酯类等易发生超标的农药做到能检必检,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坚持监督指导。各镇农业主管部门要利用电话、微信等做好安全用药监督指导和风险提示,督促主体做好环境消毒,发现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及时上报,净化生产源头。在做好疫情区域管控和个人防护的基础上,有条件的镇做好网格化监管,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

三、落实合格证制度。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既减少人员接触又压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要加强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承诺。规模化生产主体的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随车必须附带达标合格证上市。种植、养殖户产品上市应开具手写合格证。

各镇农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如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重大舆情,请及时以电话或微信等方式反馈区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便于快速协调和处理。

联系人:程勤贤    联系电话:69989686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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