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嘉定区新型职业农民扶持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8 10:04:08
为鼓励培育和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嘉定区农业科技型企业引进和培育补贴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嘉农委〔2019〕112号)规定,对本区户籍且首次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并连续两年度参加继续教育考试合格的,一次性补贴1000元。经各镇农业主管部门、委属相关培训单位及区农业农村委核实,拟对以下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扶持补贴。现将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嘉定区农业农村委综合发展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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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俞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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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8月8日
来源:综合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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