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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生猪救灾资金拨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7 13:12:41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生猪)的通知》(沪财农〔2024〕85号)文件要求,市级财政下达我区救灾资金15.66万元,我区符合补助条件的养殖场为上海嘉定维高蔬果专业合作社。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救灾保障作用,保护生猪基础产能,促进我区生猪养殖场生产加快恢复,拟向该养殖场拨付救灾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区农业农村委反映。联系电话:69989545。

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

 


来源:畜牧水产办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