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期间嘉定区动物(宠物)检疫证明申报注意提醒
区内动物(宠物)饲养者:
为方便2025年春节期间市民携带宠物出行,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设置“春节”期间官方兽医值班,为有需求申报出省动物(宠物)检疫的市民提供检疫出证服务。
值班时间
1月29日上午8:30-11:00
2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881号12号楼1楼
电话:021-59924818
动物(宠物)检疫申报材料
犬
(一)本地犬
1、货主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2、公安部门核发的登记在嘉定区内,并在有效期内的《养犬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
3、免疫有效保护期内出具的免疫抗体检测报告(原件与复印件);
4、兽医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狂犬免疫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5、订好的运载工具牌号(航班号、列车车次、车牌号)和日期;
6、携带犬到现场进行临床检查。
(二)外地犬
1、货主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2、货主在嘉定区居住的相关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兽医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狂犬免疫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免疫有效保护期内出具的免疫抗体检测报告(原件与复印件);
5、入沪时当地(来源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签发的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6、订好的运载工具牌号(航班号、列车车次、车牌号)和日期;
7、携带犬到现场进行临床检查。
猫
(一)本地猫
1、货主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2、货主在嘉定区居住的相关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兽医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狂犬免疫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订好的运载工具牌号(航班号、列车车次、车牌号)和日期;
5、携带猫到现场进行临床检查。
(二)外地猫
1、货主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2、饲养者在嘉定区居住的相关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入沪时当地(来源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签发的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4、订好的运载工具牌号(航班号、列车车次、车牌号)和日期;
5、携带猫到现场进行临床检查。
其他动物(宠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规程》等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
1、检疫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如您能够提供居住在嘉定区的相关证明,方可前往嘉定区动物检疫申报受理点办理。
2、狂犬免疫期应超过21天,方可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狂犬病抗体检测实验室名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了4家狂犬病抗体检测实验室,市民可选择其中任意一家实验室进行狂犬病抗体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