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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春节期间嘉定区动物(宠物)检疫证明申报注意提醒

发布时间:2025-01-22 15:59:57 点击数: 来源:执法大队

区内动物(宠物)饲养者:

为方便2025年春节期间市民携带宠物出行,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设置“春节”期间官方兽医值班,为有需求申报出省动物(宠物)检疫的市民提供检疫出证服务。

值班时间

1月29日上午8:30-11:00

2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881号12号楼1楼

电话:021-59924818

动物(宠物)检疫申报材料

(一)本地犬

1、货主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2、公安部门核发的登记在嘉定区内,并在有效期内的《养犬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

3、免疫有效保护期内出具的免疫抗体检测报告(原件与复印件);

4、兽医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狂犬免疫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5、订好的运载工具牌号(航班号、列车车次、车牌号)和日期;

6、携带犬到现场进行临床检查。

(二)外地犬

1、货主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2、货主在嘉定区居住的相关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兽医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狂犬免疫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免疫有效保护期内出具的免疫抗体检测报告(原件与复印件);

5、入沪时当地(来源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签发的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6、订好的运载工具牌号(航班号、列车车次、车牌号)和日期;

7、携带犬到现场进行临床检查。

(一)本地猫

1、货主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2、货主在嘉定区居住的相关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兽医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狂犬免疫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订好的运载工具牌号(航班号、列车车次、车牌号)和日期;

5、携带猫到现场进行临床检查。

(二)外地猫

1、货主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2、饲养者在嘉定区居住的相关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入沪时当地(来源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签发的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4、订好的运载工具牌号(航班号、列车车次、车牌号)和日期;

5、携带猫到现场进行临床检查。

其他动物(宠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规程》等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

1、检疫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如您能够提供居住在嘉定区的相关证明,方可前往嘉定区动物检疫申报受理点办理。

2、狂犬免疫期应超过21天,方可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狂犬病抗体检测实验室名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了4家狂犬病抗体检测实验室,市民可选择其中任意一家实验室进行狂犬病抗体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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