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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村庄改造项目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0-04-29 08:53:11 点击数: 来源:建管科

4月27日,嘉定区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村庄改造项目推进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不断建设打造与嘉定创新活力之城相融合的美丽乡村。

傅俊副区长强调2020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改造项目的收官之年,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领会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今年市级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指标,要以年底的国务院大督查为契机,针对工作进展不快、整治效果不佳、工作开展不平衡等短板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快补齐短板,抓紧推进。二是明确目标,聚焦重点,切实抓好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要锁定建设内容、统筹项目资金、紧盯目标节点持续加快村庄改造项目建设推进,确保在时间节点内完成好项目建设;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联动、细化工作任务,坚持挂图作战,分类施策推进,全面完成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加强工作推进各种保障。各涉农街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把工作落实到位;要完善配套政策机制,用足用好财政资金;要注重发动村民,确保整治成果的常态长效;同时要加强检查督办,要发挥好区乡村振兴办“抄火表、拉警报、搞协调”的牵头作用、市民巡访团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抓推进、补短板,切实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

会上,区乡村振兴办副主任汪彬通报了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区乡村振兴办主任朱维强部署了2020年工作重点及“四个二”的检查计划,要求在总结2019年工作不足的基础上,加快推进2020年任务落实,按照“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区府办副主任方键主持会议。相关涉农街镇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城运中心办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2020年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清单

一、提升村容村貌

1.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推进国家卫生镇创建复审为契机,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指导各镇(管委会)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到2020年,完成国家卫生区、镇复审任务。

2.提升村庄公共环境。一是巩固无违居村创建成果,形成控违长效机制,防止违法建筑回潮。对无违居村创建开展抽查检查,对抽查结果予以通报。二是完成2018年度4316户农户村庄改造任务;聚焦85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完成2020年16621户农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原村庄改造)项目主体工程项目建设。

3.推进村内道路建设。一是推进村主路、村支路建设工作,村主路、支路硬化率100%,有需求、有条件的村村内道路配备照明装置。二是开展严重破损道路、危桥、未硬化道路改建;提升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道路水平;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归并点高水平配套道路。三是制订出台区级村内道路建设养护政策,建立健全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工作机制。

4.全面推进村庄清洁行动。以镇为单位,兼顾村庄内外,开展“四清、两美、三有”村庄清洁行动计划。

二、加大乡村风貌保护

5.推进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开展摸底调查,确定并完成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年度改造任务,改善农村低收入家庭的房屋质量和居住条件,提升改造农房质量安全、建筑功能和风貌水平。

三、实施乡村绿化造林

6.推进乡村造林计划。聚焦85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推进生态廊道、一般廊道、公益林建设。到2020年底,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5.76%。

7.推进村内绿化。聚焦85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推进村庄绿化,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创新农村造林机制,发挥乡土树种和经济果林优势,鼓励和支持村集体和农民多种树多造绿。

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

8.集中清理工业污染“上山下乡”。持续推进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制定固废处置利用规划,推动工业固废处置利用设施项目建设。

9.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规范源头设施设置和作业流程,排查收运处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加快推进厢房新建或改建,配齐源头收集容器和转运车辆,分类达标村的分类标识、收集桶、车辆、箱房和收集点等应切实符合分类收、转、运的要求。

10.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创建,推进就近就地型湿垃圾处理站和可回收物点(站、场)建设,推动农村湿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和“两网融合”。

11.构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健全保洁员队伍,镇、村落实保洁员责任制,区、镇强化日常考核监督,提高保洁质量。

五、实施村民生活污水处理

1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污水处理科技支撑。完成800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到2020年底实现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

13.推进“厕所革命”。推进乡村旅游景区厕所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厕所参与旅游厕所验收评级。

六、整治农村水环境

14.实施“消除劣Ⅴ类水体”行动。区、镇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2020年基本消除劣V水体。

15.推进镇村级中小河道轮疏。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中小河道轮疏,完成村级中小河道轮疏50公里。

16.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试点。

七、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7.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支持畜禽养殖场提升粪污处理水平,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二是规范村庄畜禽散养,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18.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一是按照农业农村部及本市第四轮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加强农机农艺融合,优化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实行还田与离田利用双措并举,确保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5%以上。二是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秸秆禁烧。

19.加强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100%;开展废旧农膜和黄板集中回收处置,实现有效回收率90%以上。

八、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0.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努力实现农村“村容整洁、设施完好、管理有序、运行正常”的工作目标。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的投入力度,将村容环境卫生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机结合,发挥村民自主参与、自我管理的重要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园管护活动,相关工作纳入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要求。

九、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21.深化高质量乡村规划编制和实施。一是加快推进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二是根据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需求,进一步深化相应的村庄规划。三是加强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成果备案入库管理,协助市级优化规划调整、规划执行程序,协助市级推进“一策划六方案”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构建。四是深化乡村设计师制度,组织开展乡村规划设计竞赛,协助市级开展研讨活动和乡村风貌调查研究。 22.优化乡村建设许可,强化乡村项目落地提质和增效。统筹好乡村地区项目落地,重点聚焦乡村振兴示范村的项目实施,加强市、区、镇和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前期策划,配合市级打通规划土地、建设施工、监督管理等环节,依托联审平台,协助市级推动“多测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层级,完善信息标准化建设和信息服务功能。

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23.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和管养。一是梳理出台2020年本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以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清单,并组织实施。根据本市2022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目标,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二是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示范路创建。其中“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创建不少于1个,“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创建不少于5条。

十一、加强标准建设

24.加强标准建设。配合市级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技术规程》制定和发布,做好《上海市农村公路管理站建设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十二、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25.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规范完善村规民约,指导基层依法修订制定村规民约,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奠定扎实的基层基础。

2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强化农村地区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借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健康村镇试点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引导农民群众改陋习、讲卫生、讲文明、爱环境、树新风,逐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提升农民群众的健康素养水平。到2020年底,农村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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