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专题专栏>农村集体资产>详细内容

嘉定区开展2018、2019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0-05-13 16:14:33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7年清产核资工作基础上,2020年4月至6月,嘉定区开展2018、2019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清查对登记时点、2018年度清查事项、2019年度清查事项作出了具体说明。同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要求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创造保障条件,实行专人负责;强调各级部门要加强数据审核,根据本地区农村集体资产规模,结合相关部门资料数据、日常工作经验等进行科学研判、认真审核。

来源:农经站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