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嘉定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2019年嘉定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已全部执行完毕,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我区严格遵照市农机补贴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有条不紊地做好政策宣传、公开方案、严格审核、指标确定、定期结算等工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市农机办下拨我区农机购置项目补贴资金为787.1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30万元、市财政补贴457.176万元(已包含上年结余市级77.176万元)。经上报结算,补贴款已经发放至合作社(农户)共计1321.3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结算291.79万元、市级补贴资金结算250.5万元,区级补贴资金结算779.07万元;中央资金结余38.21万元,市级资金共计结余206.676万元。2019年共购置各类补贴机具359台(不含秧盘),包括大中型拖拉机36台、联合收割机8台、插秧机25台、穴直播机2台、动力植保车7台、烘干机3台、各类耕整地机具116台、秧盘26万个以及其他机械162台。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做好充足准备,加强购机补贴政策的宣导。
一是完善方案,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农业生产的特点和农机配置方案,修改完善了《嘉定区补贴农机管理办法》和《嘉定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二是发放宣传资料,除了向各镇、村及主要购机合作社发放购机补贴流程解读、政策汇编、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等宣传材外,还发放“上海农机补贴APP”操作手册,鼓励手机端申报购机补贴。
(二)规范购机程序,严格购机补贴流程的管控。
成立区农业农村委分管领导牵头,区财政、区农业纪工委、区种植业和农机办、区农机技术推广站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决定均由工作小组讨论产生,严格购机程序,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一是严格审核,凡申请人或申请组织都需提交经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审查后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区农机管理部门进一步核实后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二是指标公开,购机指标经审核后无论通过与否,均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下发盖章确认的申请表。三是严谨结算,对于上报的结算材料——购机发票和核机记录缺一不可,在确定两者信息一致且准确无误后方上报结算。
(三)抓好农机质量,确保两季农忙作业的顺利。
一是抓好购置农机的落实,在“三夏”和“三秋”两个农忙节前,按当季所需农机具分解相应的购置落实工作。为确保“三夏”农忙的顺利进行,作为农机经销商和农户之间的协调者,促成两者之间妥善处理农忙之前机具到位的问题,做到了不误农时;二是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的监管,在农忙结束后以调查表的形式收集产品质量信息,并及时协调经销商与生产厂家做好三包售后服务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2019年相关政策出台较晚,以及没有对补贴申请的时限作出约束,导致本区购机补贴工作的开展和结束都较晚。对此,在尽早出台补贴政策的情况下,要对申请对象提交补贴结算需求的期限作严格的规定,避免当年来不及完成结算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