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6-00005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日期: | 2016年02月17日 | 主题分类: | 区级部门预决算 |
关键词: |
嘉定区农委2016年部门预算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
2、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农业区划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结构调整以及资源配置。
3、根据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组织引导农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协调推进农产品加工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参与指导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产品市场建设,促进农业产加销一体化。
4、负责本区农业生产的管理、设施农业基地的建设和农业机械化工作,并提供指导和服务;推进农业向规模集中,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中介服务组织;建立良种繁育体系,加强良种基地建设。
5、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有机食品的质量监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化肥、农药、兽药、农机、饲料、水产等产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6、指导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协调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工作,加快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7、负责全区农业科技教育工作,制定和实施科教兴农计划;组织科技兴农项目的推广和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和协调农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社会发展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
9、受区国资管理部门委托监管、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并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0、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部门预算是包括农委本部以及下属7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7家。
2016年,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5493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34.37万元;项目支出47401.3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95.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保障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371.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补充保险费等。
3.“城乡社区支出”科目4765.42万元,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村庄改造、设施菜田建设、高水平粮田建设等。
4.“农林水事务”科目49498.13万元,主要用于农委本部以及所属7个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稳粮资金、稳菜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设施粮(菜)田建设、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区域农产品基地建设、生猪主导产业项目、蔬菜标准园建设、专业农民合作社扶持、农业科技、农业信息化、农业旅游、农业保险、农业技术研究推广、新建农产品检测中心、农产品检测认证、动物疫病防控与监测、农业执法监管、农村社会管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以及其他农业支出等。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205.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