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29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日期: | 2019年02月01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公告 2019年第1号
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规范》相关规定,现将因灭失、丢失等原因无法交回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予以公告作废,如继续上路使用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作废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清单(第一批)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2019年2月1日
2019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作废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清单(第一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