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00027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24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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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农业农村委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在区农业农村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各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严格落实防疫要求的同时,继续行乡村振兴战略,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体制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保障了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的正常开展。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1、行政许可办理情况。根据《上海市嘉定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我委共有行政许可22项,其中“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和“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两个事项为新增事项,“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水生野生动物猎捕证审批(初审)”两个事项删减。2022年,我委受理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76893件,全部按时办结,当场办理76734件。没有未受理或未办结的事项。

2、告知承诺办理情况。完善事前信用承诺制,深入加强信用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举措的通知》要求,2022年完成2件《动物诊疗许可证》告知承诺。

3、公开公示情况。为便于群众业务办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办事透明度、我委针对采取不同途径办理的各项事项、分别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站、办事窗口电子显示屏以及免费发放办事指南等方式和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公示各类审批事项的实施主体、办事程序、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申请书格式文书以及监督方式、办结结果等信息,明确细化有关要求。2022年在嘉定区政府信用平台共计公示45起。保障了审批结果查询便捷,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公正、公开、透明。

、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1、强化种子生产经营监督

开展对种子生产基地检查和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重点对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的规范性、经营主体资质、种子品种审定登记情况、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情况等内容;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开展《种子法》普法宣传工作。结合夏季种子生产基地检查,对辖区内3家种子生产企业的8种水稻品种和3种玉米品种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此外,开展转基因食用油标识专项检查,本年度,制定了《2022年嘉定区大型商超转基因食用油联合检查工作方案》,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8家大型商超开展了联合检查,重点对超市销售的食用油产品包装标签进行检查,共检查食用油标签60个,转基因标识均符合规定。

2、强化植物检疫监管

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第3号公告的要求,取消植物调运前需出具《农业植物检疫要求书》,对调入嘉定区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开展复查复检,优化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管。常态化做好有害生物调查和监测,8月在徐行村发现的疑似扶桑绵粉蚧发生危害迅速启动了扶桑绵粉蚧应急处置方案,对疫情点采取了封锁、消灭措施,并进一步做好处置后的监管,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筑牢植物检疫防线

3、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监管

开展农药、肥料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和质量监督抽检,规范生产经营和投入品使用安全,我区农药实名制销售率达到99%,指导辖区内1家农药经营门店获评农药经营标准化门店开展饲料标签专项检查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督查工作,围绕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原料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范》执行、标签标识等方面对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查阅企业相关安全生产制度、特种设备年检证书以及各类台账记录。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监管,重点就安全生产、仓储管理、产品质量控制、兽药追溯系统等内容开展检查和企业量化监督评分。对兽药生产企业开展新版兽药GMP实施情况清理行动

4、强化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监管

根据农产品上市高峰期,开展蔬菜园艺场合作社专项检查、草莓种植企业(户)专项检查和葡萄种植专项检查,分别召开2022年嘉定区绿色生产基地创建和蔬菜安全生产专题线上培训会和嘉定区草莓生产安全专题培训会。建立一户一档模式,动态管理,实现合作社100%全覆盖检查,种植户随机抽查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重点针对产地种植与销售配送、上市蔬菜自检情况、农药肥料仓库的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及农事档案的记录、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配送车辆及人员消杀、地产果蔬收贮运等“三前”环节非法添加的行为开展检查。开展养殖环节禁用药专项检查工作,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假劣兽药、激素以及直接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动物饮用水中等违法行为。对兽药、饲料质量、兽药残留抽检和产地“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监督抽检工作,经检测,样品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开展兽用疫苗、原料药二维码追溯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水产养殖投入品专项检查,对水产养殖场的饲料、渔药仓库进行细致勘验禁用药、限用药情况,持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样,对鲤春病毒血症(SVC),草鱼出血病(GCHV),鲫鱼造血器官坏死病等疫病进行抽样监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二)全面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查

1、开展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

为做好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辖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及和养殖专业户开展了督查工作,要求各养殖场和专业户做好重大疫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病死畜禽收集工作和台账记录工作,做好投入品备案材料更新,规范保存使用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严格遵守检疫申报规程。继续督促本区生猪养殖场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此外,对各动物检疫申报点开展动物产地检疫监督检查,开展生鲜乳监督检查,开展兽医站监督检查,保障疫苗使用安全。

2、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监管

    对辖区内36家动物诊疗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量化评分工作。要求诊疗机构必须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的统一处方笺格式开具处方,台账记录务必登记完整,并严格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开展安全使用饲料兽药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兽药使用以及处方笺开具等事项,对发现问题的动物诊疗机构予以立案调查。同时,开展新颁布《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的宣传告知,对动物诊疗机构(狂犬病免疫)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告知。

3、加强动物产品经营企业监管

8家次分销换证企业进行检查,要求企业严格做好外省市动物产品入沪的查验签章,加强冷库内动物产品标识和货位卡管理,落实专人管理,做好消毒和各项台账记录。同时,开展新颁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有关内容的宣传告知,提醒企业提前学习新法规内容,并根据新要求做好相关准备,确保流通环节安全有序。

    4、加强生猪屠宰监管

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生猪屠宰环节中宰前、屠宰流水线、动物产品预包装、实验室“瘦肉精”检测、无害化处理情况等进行督查,要求屠宰企业严格做好门收查证验物、分圈编号、待宰巡棚、肉品品质检验、生猪来源和产品流向记录等工作,规范开展屠宰生产。驻场检疫组共抽检待宰生猪尿样检测“瘦肉精”残留1980份,检测“抗生素”残留3760份,经检测全部合格。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防控,督促屠宰企业严格做好车辆、圈舍、流水线消毒工作;加强生猪进场前临床检疫及待宰圈巡棚力度,严格核准耳标、检疫合格证明;屠宰中加强淋巴和脾脏检疫;认真做好“非洲猪瘟”PCR检测工作。全年,共做“非洲猪瘟”PCR检测699份,结果均为阴性。

(三)有效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监管

对辖区内17家餐饮企业进行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和长江野生鱼及长江野生江鲜的经营销售情况的执法检查,情况良好;开展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企业年审和专项检查;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定期对上海市嘉定区水生野生动物救护站进行养殖记录检查、核对救护记录。全年共计救护大鲵4尾。11月,基地暂养的19条大鲵全部移交上海市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基地(浦东川沙基地)养护。

   (四)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初对21年各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各镇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开展年度量化考评,并与2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及两百余名农机驾驶员逐一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镇、村两级的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实牌证管理制度,疫情中,为不误农时,保障农业生产工作,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积极筹划,将原有的每家集中检验模式调整为灵活机动、化整为零的方式,突出先用先检原则,在配合防疫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完成了全区所有拖拉机和收割机的年度检验工作。7~8月,对全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开展了专项清查活动,及时发现并处理了一批长期未参加年度审验和统一处置后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农机,进一步强化了牌证的有序管理。

四、改革创新情况

1、积极推行“一业一证”。结合区情实际,集成各部门要求的行业准入条件、申请信息要素和材料清单,对标市级“一业一证”平台统一标准,企业申请办理“一、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只需根据“导引式服务”指南到区级综合窗口或“一网通办一业一证专栏”,提交一次材料即可办理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减少,审批时限与单事项的时限相当,减少了跑腿次数,加快了行业准营进程,持续提升了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深度挖掘“好办”事项。对照“好办”服务业务标准,以本单位办件量前10%的高频依申请事项为重点,积极梳理新增“好办”事项清单,将“动物(畜禽)产地检疫”作为“好办”事项,通过“个性指南+智能申报”服务实现“3分钟填报、零材料提交”,2022年共办理“好办”事项573件,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降低了企业申办材料的成本。

3、“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举措的通知》要求,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等七个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并提供示范文本,同时讲解具体流程,让群众充分认识到便利性和风险性共存,强化履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了改革的系统性、规范性。2022年完成2件《动物诊疗许可证》告知承诺,由原来的审批时限由6个工作日压减为当场办结,满足了企业群众应急性需求,显著为企业和群众节约了办事时间,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同时,根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后续监管。

4、全面提升政务服务网办水平通过“一网通办”线上办理专区,加强线上办理的宣传引导,同时推动统一物流平台的应用。2022年将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管理系统融合纳入至市农业农村委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系统,实现与市“一网通办”总门户对接,并首批实现部分业务的全程网上办理。目前我委进驻“一网通办”19个行政许可事项涉及71个情形全部实现“线上一网申报,线下一窗受理”线上线下全面融合,从申报到办结“一网通办”,办件网办比例达到100%。下阶段着力提升全程网办办件量,凡能够在网上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都鼓励在网上申请和办理,逐步形成网上办事常态化、规范化,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无需到窗口,在家即可办”的便利性。

、监督制约情况

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坚持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大执法力度,2021年12月以来,出动执法人员5676人次、车辆1895辆次、船艇33艘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51起,罚款153907.5元,其中2起蔬菜使用禁限用农药已移送公安累计监督抽检样品9577份。共计送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猪5223头,动物产品49598.4公斤。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共计799件,发放产地检疫证明编号48批次查处12345热线及转办投诉举报131起,处理电话投诉举报46起。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行政许可主要存在审核把关过于扁平化的问题,审核把关还不够规范。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工作机制,增加审核把关环节,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同时,加强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