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027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日期: | 2025年03月07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委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委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动物防疫审查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22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上海市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等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嘉定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受理、审批,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在更高起点上推动“一网通办”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慧化水平,严格按照《2024年嘉定区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一网通办”相关工作。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我委根据《嘉定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共办理行政许可82724件,其中农药经营许可11件、动物诊疗许可28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97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919件、农药广告审查1件、兽药经营许可2件、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36件、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89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81317件、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1件、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12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我委坚持制度建设与措施落实相结合、全程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教育引导与整改处罚相结合,努力探索新方式、新方法,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体制建设。具体做法有:明确监管对象,厘清监管主体职责;强化大数据技术应用,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完善差异化监管机制,精准实施分类监管。2024年,我委共出动执法人员5843人次、车辆2129辆次、船艇63艘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47起,罚没款共计245486.1元,极大地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累计监督抽检样品871份。
在农资监管上,一是开展春、秋两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夏季农作物种子制种基地专项检查。做好农药、肥料生产、经营监管。二是开展春耕备耕农资领域专项排查、秋冬农资市场专项检查、农资打假双随机联合抽查和农药肥料质量监督抽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产品、过期产品、标签包装不合格产品以及“白皮袋”问题等。三是对18家农药批发、贸易类经营企业全覆盖检查,指导企业正确使用上海市农药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电子台账,做好农药经营的追溯管理工作,检查中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四是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检,重点对饲料生产企业进行饲料标签专项检查,并就安全生产、兽药饲料标签、添加剂、仓储管理、产品质量控制、兽药追溯系统等内容进行检查和量化监督评分。
在重大疫病防控上,常态化开展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和生鲜乳监督检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监管,对动物检疫申报点开展动物产地检疫监督检查,在动物A证无纸化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动物B证无纸化工作,在源头上促进了养殖场档案管理规范。强化动物诊疗机构监管,督促44家动物诊疗机构规范病死动物及诊疗废弃物的处置,做好机构信息和备案执业兽医信息的公示,严格采购正规药品,期间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区水务部门对动物诊疗机构监管开展“双随机”检查。对屠宰场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屠宰企业严格做好门收查证验物、分圈编号、待宰巡棚、肉品品质检验、生猪来源和产品流向记录、“非洲猪瘟”PCR检测等工作,规范开展屠宰生产。驻场检疫组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瘦肉精”和“抗生素”抽样检测工作。
在渔政执法上,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监管,对15家持证企业进行监管,重点对其经营利用、人工繁育的档案记录、物种来源、品种及数量变化情况、库存渔药饲料等情况进行检查。与区市场监管局、水上治安派出所开展“清风行动2024”,对辖区内餐饮场所、水产批发市场、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企业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受检企业均依法经营合规利用。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完成宠物医院“一业一证”改革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拓展“一业一证”改革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22号)及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化拓展“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指引》文件要求,我委被列为动物诊疗机构“一业一证”试点单位,并牵头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期间起草动物诊疗机构“一业一证”综合许可改革方案,梳理动物诊疗机构《“一业一证”业态梳理表》并确认,拟定宠物医院行业合规经营指南并发布,上线前经过多次系统测试。2024年11月4日,宠物医院“一业一证”在上海一网通办网页正式上线。
(二)开展“一网通办”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根据《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及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数据上链上报清单等,梳理本部门已纳入上海市“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报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事项统计表、两图两表等。
(三)开展2024年度“一网通办”线下帮办工作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上海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深化“一网通办”改革行动方案(2024-2026年)》(沪府办发〔2024〕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区农业农村委2024年“一网通办”线下帮办工作,制定2024年“一网通办”工作方案,统筹做好线下帮办工作的组织协调、记录汇总、整改反馈等工作。
(四)开展2024年“线上人工帮办”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召开的2024年高频事项线上人工帮办推进会议等有关精神,我委“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和“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两个事项被列入第四批区级“线上人工帮办”事项清单。为做好“线上人工帮办”相关工作,积极安排线上人工帮办客服人员,并填报《“线上帮办”申请表》,落实知识库运营责任,确保我委“线上人工帮办”事项上线工作平稳有序地开展。
(五)开展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及应用改造
为配合新版行政许可顺利接入“一网通办”,根据区府办相关工作要求,梳理我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行使层级、是否涉及“立即办理”、“电子证照库”、“统一物流”、“随申办移动端”等要素,并填报《2024年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及应用改造计划表》。
(六)完成新版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的编制并实时维护
完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编制,加强与市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市级下发一项,区级及时完成一项”。同时,为保障企业群众正常办事,对已编制的办事指南要素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对外展示的相关要素内容准确无误。
五、监督纠正情况
(一)严格受理审核,规范许可管理
在行政许可办理过程中,制定行政许可审批流程,采用多部门联合审查的方式,各个部门之前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防止不规范审批行为发生。
(二)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及时纠正处理
我委设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市民可通过拨打我委24小时值班电话或者12345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值班人员接到举报后,马上上报转交处理,并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待处理结束后,将处理结果电话通知举报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事项办理智能化水平还不够高。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改革,助力本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