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0047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发文日期: 2025年07月21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告 关键词: 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关于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5-07-2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02号)第十八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经自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