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6305000-2019-001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生效日期: | 2019年02月25日 | 文 号: | 嘉农委〔2019〕8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农委〔2019〕8号关于印发《2019年嘉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办),区农委有关科室、事业单位:
现将《2019年嘉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2019年2月25日
2019年嘉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之年,嘉定区将继续推进国家(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更好地推动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结合嘉定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切入点,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为重点,以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底线,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全程监控、确保安全”的原则,全力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及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这一核心,以创建国家(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为契机,以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基本目标,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努力构建“工作体系健全、机制制度完善、监管责任到位、监测扎实有效、执法联动综合、应急保障有力、行刑有效衔接”的监管模式,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区、镇、基地(合作社)纵横到底、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格局,区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和农机办、畜牧兽医和水产办、综合发展科、区农委执法大队、区农技中心、区疫控中心、区水产站及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等业务部门要齐心协力,充分整合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有效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日常巡查、例行监测、品牌培育、应急处置、宣传培训、信息报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监督及业务工作指导等。加强基层监管队伍能力建设,落实“一图二书三员四定”工作要求,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实现基层监管能力由弱到强的转变。
(二)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
全面落实种养殖环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畜禽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标准化生产、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从业人员培训等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鼓励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快速检测室,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特别是“瘦肉精”检测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
(三)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科学种植养殖和依法维权知识,把安全优质绿色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落实国家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严格兽用抗菌药准入管理,加强农药、兽药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继续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农药、兽药和肥料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实施农资领域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相关人员实行联合惩戒。强化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和案件查处,严防发生行业性、区域性制假售假问题。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围绕绿色优质安全,推进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工作,配合市制定一批适合本市农业生产的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明白纸,指导农民按照绿色食品进行生产。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推进蔬菜标准园、经济作物标准园和畜禽水产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基地,实现“操作标准、管理规范、质量可溯、生产生态”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凝聚力。加大“三品一标”的认证力度,积极推进绿色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率达到1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获证农产品产量占当地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的比重稳定在70%以上。引导农产品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国家专利产品等,提升农产品品牌竞争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标志使用管理,维护品牌公信力,发挥认证效果和品牌效应。
(五)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配合开展国家(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完善以区农产品检测中心为中心,各镇检测室为基础,生产单位等检测室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区农产品检测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设备,贴近生产实际规范开展农药、兽药等残留检测工作。全年区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8000个,定量抽检样品数量不少于600个。区农委执法大队要强化动植物检疫监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区农委种植业和农机办、畜牧兽医和水产办、区农技中心、区疫控中心、区水产站要负责指导种植业、养殖业生产过程用药行为,全年镇级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70000个。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注重抽样检测与执法监督的有机结合,加大督导整改力度,对快检中发现问题的产品应立即组织送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依法查处,做到抽检一个产品、规范一个企业,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确保地产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
(六)深入开展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生鲜乳违禁物质、假劣农资、农村食品假冒伪劣、水产苗种和“两鱼一虾”(草鱼、鲫鱼、南美白对虾)禁限用药物、道口管理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农业生产档案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问题链”管理,建立暗查暗访制度,积极查找问题隐患,采取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各领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充分发挥乡镇监管服务机构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作用,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强化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利用“嘉定农业”微信平台、“12316热线”,畅通信息投诉举报渠道,推动社会共治。
(七)严格农业综合执法
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积极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充分利用监测、投诉举报、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及时汇总案件信息。特别是针对禁限用农兽药使用、非法添加、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等问题,坚决做到“问题产品的来源和去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涉嫌单位责任没有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生原因查找不全面、不透彻的不放过;对相关责任单位查处不到位的不放过;后续整改防范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注重农业行政执法和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及时移送涉农犯罪案件。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有案必查”,有效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八)把好产地环境安全关
采取治地、节肥、控药、减排等措施,改善农业产地环境质量。科学制定产地环境质量分级和功能区划,适时确定宜栽品种。探索土壤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技术,阻止污染物向农业生产链下游富集,减少和消除产地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积极引导、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采用生态控制、理化控制、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技术,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大力推广漏缝地面、干清粪、免冲洗等生态养殖技术。推进生猪养殖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坚持“生产与生态兼顾,治旧与控新结合”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和削减生猪养殖排污总量,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强化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重视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消毒工作,抓好春防和秋防,全面落实普查、普免、消毒等工作。加强动物流通监管,严格审查调运、引种、饲养等条件。
(九)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继续推进本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农产品品牌评定等挂钩,实现农产品生产既能从源头向消费终端的正向跟踪监管又能反向溯源追责。加强与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商超的合作,提高消费者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引导增加追溯产品消费,调动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平台的积极性。推进实施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十)继续推进国家(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
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安双创”工作的意见》,把创建活动推向深入。按照《嘉定区创建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实施方案》嘉府办发〔2016〕49号的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扎实工作,大胆创新,力求实效,因地制宜开展国家(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监管能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及社会共治,整体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十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坚持正面引导,积极发挥媒体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通过展板、科技手册、农民田间学校、农业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民群众看得懂、易操作、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推广安全生产技术,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全面提升农业从业人员素质,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各镇积极开展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60小时,着力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大绿色食品形象宣传,提升绿色食品的知名度、美誉度,让绿色食品标志形象深入人心,发展理念广为传播。
(十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机制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守信受益,失信必损”的良好行业风气。
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形成“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上下联动、信息通畅、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体系。
倡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齐抓共管”,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者齐头并进,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大力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有效汇聚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监管,形成全民监管社会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首要位置,作为系统性、长期性任务和全局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区域整体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责任明确、密切协同,整体推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量化纳入政府对各级各相关部门绩效考核,提高权重,层层落实责任。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定期会商调度、及时督促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加强部门间工作联动,在准入准出、产销对接、质量追溯、监督执法、行刑衔接等方面的密切协作,协调、有序推进监督检测、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应急管理等工作,形成强有力的监管合力。
(三)强化督查督办。要加强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加强对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的考评,对重点地区、主要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抽检合格率低的农业企业(合作社)采取跟踪监测、通报、约谈等形式,严格督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