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A6309000-2019-012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生效日期: 2019年09月25日 文 号: 嘉农委〔2019〕86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农委〔2019〕86号

关于印发《嘉定区“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 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次数: 【字体:

区农业农村委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要求,经研究,拟在我区农业农村系统开展“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嘉定区“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9月25日   


嘉定区“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贯彻农业农村部《开展“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和《上海市农业农村系统“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现结合我区实际和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嘉定区“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主题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关于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法制乡村,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律法规进基层、进乡村,为我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二、宣传重点

宪法、农业法、纳入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的法律法规、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和示范创建情况。

三、活动安排

(一)举办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法律法规规章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联合区司法局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增强宣传实效。

(二)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依据监管职责,开展多种形一式的“送法下乡”活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活动、信息下乡等活动的开展,做好《农药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的宣教工作。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现场咨询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农民、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的法律意识,促进其知法、懂法、自觉守法。

(三)举办全面依法治国报告会。邀请专家为区农业农村委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办一次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专题讲座。

(四)运用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三农频道”、“嘉定农业”微信公众号、嘉定农业微网站、农民一点通等本系统媒体资源,通过推送法律法规原文文本、法律图解、公开行政处罚案例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和涉农法律法规。

(五)利用履职过程向行政相对人普法。在行政许可受理、证照发放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依据、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等,主动告知相关权利义务,主动提供申请条件、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说明资料。全面推行以案释法工作,把普法融入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用通俗的语言向执法相对人说明违法的事实、触犯的法律和处罚的依据,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化解涉农纠纷、信访接待等应当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受理或不受理、答复相对人提出的信访请求、投诉意见,要充分阐明相关法律规定或政策依据。对行政诉讼案件,要认真答辩举证,积极出庭应诉,把理讲在法庭上。在开展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六)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组织参加全市农业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区农业农村委机关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要组织基层开展相关主题的业务培训;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要组织村、农业经营组织、家庭农场等负责人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扩大行政相对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增强行政相对人的守法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统筹。组织开展好“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合力,加强统筹、注重落实,推进我区乡村振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完成。

(二)明确责任,增强协作。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以及区农业农村委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区农业农村委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做到宣传活动和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对于涉及面广、横跨部门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各科室、各单位要加强主体意识,加强协调衔接,做好与相关部门及基层的沟通配合,形成普法合力。

(三)回应需求,注重实效。创新宣传形式,充实宣传内容,准确回应群众的法治需求,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入脑入心。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要积极撰写工作信息,及时报送给区农业农村委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