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6301000-2019-017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生效日期: | 2019年10月29日 | 文 号: | 嘉农委〔2019〕10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农委〔2019〕105号关于印发《嘉定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示范考核奖励细则》的通知
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办):
根据《关于印发〈嘉定区农业综合补贴政策改革试点办法(试行)〉的通知》(嘉农委〔2019〕93号)有关要求,现将《嘉定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示范考核奖励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0月29日
嘉定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示范考核奖励细则
为通过考核奖励,推动园艺作物标准园按照创建标准持续规范运营,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根据《嘉定区农业综合补贴政策改革试点办法(试行)》规定,制定如下细则:
一、考核对象
嘉定区范围内,创建成功的蔬菜标准园及经济作物标准园。
二、考核内容
结合市农业农村委对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的要求,主要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法
采取平时实地检查和年终书面汇报相结合的考核形式。
1-10月份:区农业农村委种植业与农机办会同区农技中心蔬菜科/花果科,不定期对园艺作物标准园实地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1-12月份:组织书面汇报,园艺作物标准园提供相关总结汇报材料及工作辅证材料,由专家组考核评分。
四、考核结果与对应奖励
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年度奖励。
蔬菜标准园:60分以下不奖励;60-69分奖励3万元;70-79分奖励5万元;80-84分奖励7万元;85-89分奖励9万元;90-94分奖励11万元;95分以上奖励15万元。
园艺作物标准园:60分以下不奖励;60-69分奖励2万元;70-79分奖励3万元;80-84分奖励4万元;85-89分奖励5万元;90-94分奖励6万元;95分以上奖励8万元。
附表:1.嘉定区蔬菜标准园示范考核项目评分表
2.嘉定区经济作物标准园示范考核项目评分表
附表1
嘉定区蔬菜标准园示范考核项目评分表
标准园名称:
评分专家: 总分: 分
评分项目 | 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考核不合格判定 | 按此评分标准评定总分<60分 | |
购买、保存、使用禁限用农药或检出产品含有禁限用农药;出现蔬菜农残检测超标 | ||
设施菜田配套用房、用地移作他用;违法搭建蔬菜田间窝棚。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 ||
场容场貌整洁,田间无杂草,沟系畅通,秸秆、农膜、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处置 (15分) | ||
绿叶菜常年种植面积占生产基地面积的50%以上 ,淡季无大面积大棚空置情况 (10分) | ||
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参照绿色防控专项考核评分标准) (10分) | ||
土壤保育技术措施应用 (包括水肥一体应用,具体参照土壤保育专项考核评分标准) (10分) | ||
安全监管(使用高效低毒农药、科学用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上市、无农药残留超标、违规使用情况) (10分) | ||
档案记录(田间档案、农资进出库记录完整真实,纳入市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并定期按时上传) (15分) | ||
实现商品化净菜处理、 品牌化销售、实施绿色及有机认证 (10分) | ||
推行耕、种、收等生产环节机械化应用 (10分) | ||
组织化管理(统一农资供应,统一茬口安排,统一服务管理,统一销售,经营主体诚信等) (10分) | ||
总分 | (100分) |
另:配合区农业农村委做好蔬菜良种、水溶肥品比实验的基地,酌情加2-5分。
附表2
嘉定区经济作物标准园示范考核项目评分表
标准园名称:
评分专家: 总分: 分
评分项目 | 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考核不合格判定 | 按此评分标准评定总分<60分 | |
购买、保存、使用禁限用农药或检出产品含有禁限用农药,出现农残检测超标 | ||
场容场貌整洁,秸秆、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置 (15分) | ||
标准化生产(标准化树体管理、集约化育苗、良种覆盖、农业投入品统供) (10分) | ||
绿色防控技术应用(采用“四诱一网”、生物农药、园艺地布、地膜等物理、生物防治技术) (15分) | ||
土壤保育技术措施应用(应用有机肥、生物菌肥、水肥一体、土壤消毒、生草栽培等节肥节水土壤保育措施) (10分) | ||
安全监管(科学用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上市、无农药残留超标、违规使用情况) (10分) | ||
档案记录(田间档案、农资进出库记录完整真实,纳入市经济作物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并定期按时上传) (10分) | ||
实现商品化处理、多样化的产销对接方式、 品牌化销售 (10分) | ||
组织化管理(统一农资供应,统一茬口安排,统一服务管理,统一销售,经营主体诚等) (10分) | ||
绿色认证、有机认证 (10分) | ||
总分 | (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