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6303000-2020-001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生效日期: | 2020年04月14日 | 文 号: | 嘉农委〔2020〕3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农委〔2020〕32号关于下达嘉定区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实施计划的报告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
按照《关于下达2020年度上海市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沪农委〔2020〕40号),根据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我区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形成补助资金实施计划,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
(一)村庄改造
1、2016年嘉定区农村村庄改造共涉及安亭镇、外冈镇、徐行镇及嘉定工业区4个镇4个村2082户农户,主要进行村庄道路、村庄绿化、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建设与改造。经项目审计后,项目各级总投入为10174.15万元。2020年计划使用市级财政奖补资金106万元。
2、2018年嘉定区农村村庄改造共涉及徐行镇、华亭镇、嘉定工业区3个镇7个村,主要进行村庄道路、村庄绿化、环境整治等方面建设与改造。2020年计划使用市级财政奖补资金962万元。
3、2020年嘉定区农村村庄改造共涉及徐行镇、马陆镇、嘉定工业区、外冈镇、南翔镇、华亭镇、安亭镇7个镇43个村,其中统筹12个村。一是2万元/户的普惠资金,用于16621户村庄改造项目,主要进行村庄宅间路整修、村庄绿化、环境整治等方面建设与改造;二是1万元/户的统筹资金,主要用于提升美丽乡村示范村储备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储备村等示范点基础设施建设或环境整治提升。2020年计划使用市级财政奖补资金13962万元。
(二)美丽乡村示范村
2019年:安亭镇联西村、赵巷村、江桥镇华庄村、工业区草庵村(《关于公布2019年度上海市美丽乡村示范村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20〕1号)。
(三)乡村振兴示范村
2019年:华亭镇联一村(《关于做好2019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19〕7号));
2020年:候选村为马陆镇北管村、外冈镇周泾村、华亭镇毛桥村。
二、实施内容
2020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明细表
序号 | 镇别 | 行政村 | 资金使用主要实施内容 | 奖励资金 (万元) |
1 | 安亭镇、外冈镇、徐行镇及嘉定工业区 | 向阳村、葛隆村、伏虎村及草庵村等4个村 | 2082户村庄改造项目 | 106 |
2 | 徐行镇、华亭镇、工业区 | 钱桥村、红星村联一村、塔桥村、金吕村、娄东村、灯塔村等7个村 | 4591户村庄改造项目 | 962 |
1 | 嘉定工业区 | 陆渡村等11个 | 3699户村庄改造项目 | 3107 |
2 | 徐行镇 | 劳动村等6个 | 5450户村庄改造项目 | 4578 |
3 | 嘉定新城 | 包桥村等8个 | 4417户村庄改造项目 | 3710 |
4 | 外冈镇 | 巨门村等6个 | 1541户村庄改造项目 | 1295 |
5 | 安亭镇 | 星明村 | 198户村庄改造项目 | 167 |
6 | 华亭镇 | 唐行村 | 605户村庄改造项目 | 508 |
7 | 南翔镇 | 浏翔村 | 711户村庄改造项目 | 597 |
8 | 安亭镇 | 联西村 | 黑色路面改造,村域绿化景观提升,河道栏杆、路灯改造,垃圾中转站翻建 | 200 |
9 | 安亭镇 | 赵巷村 | 农民房屋墙面粉刷,道路维修,宣传氛围、村域绿化景观提升 | 200 |
10 | 江桥镇 | 华庄村 | 道路硬化、绿化种植、垃圾箱房改造、活动室翻修、人脸识别系统升级 | 200 |
11 | 嘉定工业区 | 草庵村 | 绿化种植、农机房、村仓库、等维修粉刷、河道杉木桩、组内道路及排水沟修复、墙体彩绘、竹篱笆、房屋前后垃圾整治等零星工程 | 200 |
12 | 华亭镇等 | 联一村等 | 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 1300 |
合计 | 8 | - | - | 17130 |
三、补助标准
按照《关于下达2020年度上海市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沪农委〔2020〕40号),2016年村庄改造项目涉及2082户,此次预算分配项目清算资金106万元;2018年村庄改造项目涉及4591户,此次预算分配项目资金962万元;2020年村庄改造项目涉及16621户,此次预算分配资金13962万元;奖励获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个,每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奖励资金200万元,此次预算分配项目资金800万元;补助2019年乡村振兴示范村1个及2020年乡村振兴示范村,此次预算分配项目资金1300万元(待创建名单明确后下达)。
四、监管措施
(一)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应当按规定进行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及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要及时在区监管平台和村务公开栏内公布,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和村民的监督。
(二)镇政府根据下发的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组织实施,结合本镇工作执行情况,每月向区乡村振兴办上报实施进度,区乡村振兴办要适时组织区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
(三) 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实行绩效管理,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要求进行项目总结验收及绩效评价,其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镇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并作为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分配及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各级财政、项目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分配、审核等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安排资金、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挪用挤占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时间节点
该资金计划于2021年年内完成。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 海 市 嘉 定 区 财 政 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