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6309000-2020-021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生效日期: | 2020年06月11日 | 文 号: | 嘉农委〔2020〕5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农委〔2020〕55号关于调整嘉定区农业保险部分险种财政补贴承担比例的通知
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办),财政所,各有关单位:
为稳定我区“米袋子”、“菜篮子”生产,本次对《上海市嘉定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方案(2020-2022年)》(嘉农委规〔2020〕4号)中实行的本区特色农业保险“粮食价格指数保险”与“生猪重大疫情保险”的财政保费补贴承担比例进行调整,明确这两类保险的财政保费补贴标准为70%,由区级财政承担。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