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6301000-2020-017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生效日期: | 2020年08月17日 | 文 号: | 嘉农委〔2020〕7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农委〔2020〕76号关于印发《嘉定区蔬菜生产“宜机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办):
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提升,根据蔬菜生产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嘉定区蔬菜生产“宜机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
嘉定区蔬菜生产“宜机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提升,按照《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等文件要求,嘉定区将以实施“宜机化”改造为抓手,着力解决我区蔬菜生产机械化水平低的短板,完成市级下达的年度“宜机化”改造任务。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扶持对象
在政府投资建设的设施菜田范围内,使用符合上海市设施农业装备行业协会T/SFAEA010001-2018团体标准的GP-C832Z装配式钢管塑料管棚从事蔬菜生产,并有条件开展“宜机化”改造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扶持条件
符合“三区”划定标准,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区域,重点聚焦能起到良好带动、示范作用的蔬菜生产基地;基地集中连片面积在100亩以上,具有一定的设施化生产、机械化作业的技术、人力和物质资源。有开展“宜机化”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扶持内容
单体管棚端面门头改造、单体管棚同一轴线“合二为一”改造工程内容。(技术方案详见附件)
四、扶持方式及标准
根据实施“宜机化”改造的工程量进行补贴:
1、单体管棚端面门头改造,补贴最高不超过3800元/个;
2、单体管棚同一轴线“合二为一”改造工程,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处;
以上补贴资金不包含过桥板铺设等基础设施改造费用,此部分投入由生产经营主体自负。
五、实施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根据本方案要求,编写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规定时间内向镇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宜机化”改造申请。
2、镇农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书面上报区农业农村委。
3、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于实施方案进行评审,通过后批准实施,申报主体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进行“宜机化”改造,每年9月底前完成“宜机化”改造工程,并申请区级验收。
4、区级验收通过后,下拨补贴资金。
六、其他事项
1、各实施主体应做好已改造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财政补贴持续发挥效益。
2、项目涉及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GP-C832Z装配式钢管塑料管棚“宜机化”改造技术方案技术方案.pdf
关于印发《嘉定区蔬菜生产“宜机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