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6305000-2021-002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生效日期: | 2021年02月25日 | 文 号: | 嘉农委〔2021〕2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农委〔2021〕29号关于印发《2021年嘉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办),区农业农村委有关科室、事业单位:
现印发《2021年嘉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2月25日
2021年嘉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质量兴农战略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2021年嘉定区继续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创建成效,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农业农村部及市农业农村委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最严”和“产出来、管出来”的总要求,对标对表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诚信建设,坚决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促进农产品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以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基本目标,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努力构建“工作体系健全、机制制度完善、监管责任到位、监测扎实有效、执法联动综合、应急保障有力、行刑有效衔接”的监管模式,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
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行标准化生产、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从业人员培训等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要建立快速检测室开展速测。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特别是“瘦肉精”检测等制度,落实“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巡查抽查。
(二)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在2020年试点推进的基础上,2021年推进区内所有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合格证制度,依托合格证制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区镇农业部门对合格证开具主体实行分类管理,通过加强培训指导、主动规范开具、强化监管检查等多项措施,确保合格证制度有效施行。区农业执法部门要加强合格证开具企业(合作社)农产品的监督抽查,发现与合格证开具不符,及时调查处理。
(三)推行农产品绿色生产方式
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全面落实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健康养殖等技术,严格落实《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规范》,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创建,实现绿色生产,绿色生产基地覆盖率达到10%。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加快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扩大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试点范围和总量规模。积极推进绿色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率达到15%以上。加强指导培训,针对申报企业生产管理、质量控制、投入品使用、可追溯体系等关键环节提前进行服务指导。从严把关,坚持“稳中有进、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绿色食品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对申请人的资质、产地规模、管理能力、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严把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两个关口,促进“绿色认证”数量与质量齐发展。加强监管检查,引导农产品经营者加强自律意识、树立品牌意识,鼓励申报地理标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专利产品等,提升农产品品牌竞争力与经济效益。
(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整治监管
全年市、区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993个,镇级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50000个。区农产品检测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设备,开展农(兽)药等残留检测工作。执法大队要强化动植物检疫监督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部分例行监测(配合)工作。种植业与农机办、畜牧兽医与水产办要配合开展例行监测工作。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区农业农村委种植业与农机办、畜牧兽医与水产办、区农技中心、区疫控中心、区水产站要负责指导种植业、养殖业生产过程用药行为,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注重抽样检测与执法监督的有机结合,加大督导整改力度,对快检中发现问题的产品应立即组织送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依法查处,确保地产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深入开展“治违禁促提升”、长江退捕与禁捕、农(兽)药残留、“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水产苗种和“两鱼一虾”(草鱼、鲫鱼、南美白对虾)禁限用药物、农村食品假冒伪劣、私屠滥宰、道口管理等专项行动及整治,加强地产农产品收购、贮存、运输环节的备案及监管,加强对农业生产档案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继续推进本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互联网+监管”,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以行政村为基础的监管网格,将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全面开展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户等相关生产主体的摸底、登记、造册,应用沪农安系统建立生产主体信用档案数据库,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动态管理。开展告知承诺制度,要求生产主体在承诺书中如实填写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区域和面积、农产品种类和品种、生产方式和范围等内容,并附生产地块区域信息图。及时录入日常巡查及“二品一标”证后监管、农产品监测、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二品一标”获证及申报的种植业生产主体要及时将生产销售信息录入上海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神农口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及上海市绿色食品认证上图系统,完善相关信息。
(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机制
积极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充分利用监测、检查、投诉举报、暗访,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强化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大力推行“12331”、“12316”等热线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形成全民监管社会合力。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特别是针对禁限用农(兽)药使用、非法添加、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等问题,坚决不放过。有效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涉农犯罪案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 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必损”、“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良好行业风气。
(七)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
坚持正面引导,积极发挥媒体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宣传、培训及推广绿色安全生产技术,全面提升农业从业人员素质。以节庆活动、品鉴活动、各类展览展示和“上农APP”等平台,加大绿色食品形象宣传,提升绿色食品的知名度、美誉度,让绿色食品标志形象深入人心。各镇要积极开展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60小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协调,有效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责任明确、密切协同,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量化纳入绩效考核,压实责任。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定期会商调度、及时督促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加强部门间工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督查督办。要加强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检查督导,发现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加强对各镇监管站的考评,对重点地区、主要生产基地开展监督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抽检合格率低的农业企业(合作社)采取跟踪监测、约谈、通报等形式,严格督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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