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6309000-2021-027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生效日期: | 2021年03月31日 | 文 号: | 嘉农委〔2021〕3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农委〔2021〕30号关于2021年农业工作考核的意见
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办):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完成2021年度我区农业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升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水平,现对2021年度农业工作提出如下考核意见:
一、考核对象
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办)。
二、考核内容
围绕2021年度农业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对5大类36项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由基本考核和特色考核两个部分组成,基本考核内容包括农业生产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机制3大类;特色考核包括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其他2大类。基本考核的总分值为100分,特色考核无加分上限。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及任务分解见附件。
三、考核实施
(一)成绩确定。年终由区农业农村委各责任部门对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特色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分,各被考核单位可自行上报加分项并提供相应依据或证书。考核成绩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党政班子会议审核确定。
(二)考核等级。根据考核成绩按“优秀”“优胜”两个等级,确定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办)的考核等次。
附件:1.2021年农业工作考核细则附件1.pdf
2.2021年农业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pdf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