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6301000-2021-004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生效日期: | 2021年06月11日 | 文 号: | 嘉农委〔2021〕4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农委〔2021〕42号关于印发《嘉定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新成路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按照《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21﹞5号)和《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的通知》(沪农委﹝2021﹞129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将《嘉定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嘉定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杜绝“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今年6月至8月,全区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回头看”,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大棚房”问题“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超标15m2 以上)。
三、“回头看”主要任务
(一)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聚焦本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18个“大棚房”问题和40个另案处理项目清单,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历年来开展设施农用地备案的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所有农业大棚和看护房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三)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等文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采取拆除、恢复原用途、补办手续等方式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嫌有腐败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拆除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及时复垦,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责任分工
(一)区级层面。成立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嘉定分局和区文化旅游局分管领导作为成员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工作小组。同时设立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分管同志任牵头人的工作专班。负责“回头看”组织落实,细化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动员、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排查整治等工作。将“回头看”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街镇、村组,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
(二)镇级层面。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负责开展辖区内的清理排查与集中整治具体工作,逐级落实“回头看”任务和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杜绝“大棚房”问题反弹回潮。
(三)部门条线。各级农业农村、规划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本级政府统一部署下,各尽其职、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回头看”各项措施。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落实。6月15日前组织召开全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部署会议,通报本区“回头看”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统一工作口径,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6月18日前,相关街镇组织召开启动部署会议,并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
(二)全面排查。7月18日前,相关街镇要组织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的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大棚房”问题,形成“回头看”违规问题明细表(见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2),并正式行文报区农业农村委,抄送区规划资源局。7月23日前,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工作小组组织力量对排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三)坚决整治。按照“回头看”实施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8月15日前完成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在认真总结“回头看”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并正式行文报区农业农村委,抄送区规划资源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街镇要高度重视,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充分认识“回头看”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早动员、早部署,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成立工作小组和工作专班,开展辖区内的清理排查与集中整治具体工作。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细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逐级落实“回头看”任务责任,及时解决“回头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级农业农村、规划资源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回头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切实履行职责。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要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四)严肃督导问责。对新增、反弹等典型案例,要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
(五)定期上报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报送制度。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六)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保持联系,严肃处理纪委监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
本区设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举报电话:021-69902570。
附件:1.“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镇明细表附件1.pdf
2.“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镇汇总表附件2.pdf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