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6301000-2021-012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生效日期: | 2021年09月23日 | 文 号: | 嘉农委〔2021〕68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农委〔2021〕68号关于印发《嘉定区农机服务组织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办):
为进一步促进完善本区农机服务组织的规范化管理,现将《嘉定区农机服务组织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
嘉定区农机服务组织考核实施细则
一、实施目的。 以公开公平的原则客观评定考核组织,通过适当奖励的方式促进农机服务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及发展。
二、实施主体。由区农机管理、农机技术推广、农机安全监理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工作组,对全区的农机服务组织实施考核。
三、考核对象。服务于本区粮食或蔬果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要求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0亩。
四、考核奖励。每年农机服务组织的考核奖励为200万元。具体确定方式如下:参与考核的农机服务组织按照服务面积及考核分数确定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得分=服务面积×考核分数,每个考核对象实得奖励按其综合得分在总分中所占的比例确定。以共n个合作社、第i个合作社实得奖励为例,合作社奖励i =综合得分i÷(综合得分1+综合得分2+综合得分3+……+综合得分i +……+综合得分n)×200万元。
五、考核项目。农机服务组织的考核项目共4个(100分),分别是:农机具的“一用就管”(40分)、农机安全与管理(25分)、农机台账及在位检查(20分)、农机综合管理(15分)。
六、农机服务组织考核实施过程。农机具“一用就管”每年安排两次检查;农机安全与管理每年安排两次检查;农机台账及在位每年安排一次检查;农机综合管理全年不定期检查。具体操作及要求如下:
(一)农机具“一用就管”检查(40分)
1、由区农机管理部门会同区农机技术推广部门制订《农机“一用就管”检查明细》明确检查项目与评分标准。
2、区农机管理部门每年组织两次分别对考核对象进行“三夏”农机具“一用就管”检查和“三秋”农机具“一用就管”检查。检查结束后,将各项检查得分填入检查明细表并计算总分。
3、“三夏”与“三秋”一用就管检查满分均为40分,按“三夏”一用就管检查得分与“三秋”一用就管检查得分各占50%计入考核总成绩。
(二)农机安全与管理(25分)
1、由区农机监理部门制订农机安全与管理相关标准,明确检查项目与评分准则。
2、区农机监理部门每年安排两次对考核对象进行检查,将各项检查得分汇总后反馈区农机管理部门。
3、该项满分为25分,按两次考核得分各占50%计入考核总成绩。
(三)农机台账及在位检查(20分)
1、由区农机管理部门制订《农机台账及在位检查明细》,明确检查项目与评分标准。
2、区农机管理部门会同区农机技术推广部门每年对考核对象进行一次检查,将各项检查得分填入检查明细表并计算总分。
3、该项满分为20分,按实得分数计入考核总成绩。
(四)农机综合管理(15分)
该项分为三部分:农机作业记录、农机购置与处置、自我发展与提升。
1、农机作业记录(5分)。由区农机管理部门制订标准并每年对相关农机服务组织的农机作业情况进行考核。
2、农机购置与处置(5分)。由区农机管理部门对相关农机服务组织全年补贴农机的购置与处置工作进行考核。
3、自我发展与提升(5分)。举办区级以上的农机现场会每次得2分、农机试验每次得1分;参加区级以上各类比赛获第一名的每次得2分,其它获奖名次的每次得1分;获得区级以上农机相关荣誉的每项得2分。
4、该项满分为15分,按实得分数计入考核总成绩。
七、考评分数的确认。考评结束后,考核双方应对考核评分进行确认。经核实考核对象存在不对农机具做维修保养、倒卖或变相倒卖补贴农机、申请涉农补贴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生重大农机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等情况的,综合得分计为0分。
八、考核奖励的拨付。区农机管理部门根据考核对象的综合得分和服务面积确定考核奖励金额,上报经区农业农村委批准后进行拨付。
九、考核奖励的使用。考核对象应以发展自身为目标合理使用奖励资金,可用于机具购置和维修、软硬件提升、员工激励、安全防患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