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6302000-2022-001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生效日期: | 2022年02月17日 | 文 号: | 嘉农委〔2022〕2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农委〔2022〕22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外冈镇人民政府、嘉定工业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上海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1〕35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上海市嘉定区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2月17日
上海市嘉定区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2022年生猪产能调控工作有关精神和要求,更好发挥政策调控保障作用,稳定我区生猪基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坚持预警为主、调控兜底、及时介入、精准施策的原则,落实好生猪稳产保供。逐级压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分级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构建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二、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
(一)确定能繁母猪保有量
以市政府下达我区2021年生猪存栏量15000头的10%为基础,确定2022年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为1500头及能繁母猪最低保有量为1400头。
要确保能繁母猪存栏量相对稳定,以季(月)度存栏量不低于正常保有量的95%,特别是不低于最低保有量为工作目标。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根据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上海畜牧云平台监测数据测算得出。
(二)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
按照生猪产能调控要求,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分为绿色、黄色和红色3个区域,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
1.绿色区域:产能正常波动。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95%-105%区间(含95%和105%两个临界值)。以市场调节为主,保持监测预警工作常态化,定期发布监测动态信息。
2.黄色区域:产能大幅波动。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90%-95%和105%-110%区间(含90%和110%两个临界值)。引导和督促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加强监测预警,通过补栏或加快淘汰等措施与市场调节共同作用,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区间。
3.红色区域:产能过度波动。能繁母猪存栏量低于正常存栏量的90%或高于正常存栏量的110%。强化政策引导平复存栏大幅波动,采取精准调控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存栏水平。
(三)其他异常情况调控
能繁母猪存栏量在正常保有量的合理区间波动,但种猪生产供应、新生仔猪数量或生猪存栏量出现异常减少等情况时,相关镇和单位要及时研究并采取措施,必要时可制定实施临时性政策措施。
三、调控生猪规模养殖产能
(一)确定规模猪场保有量
根据2021年生猪规模养殖场监测系统备案规模场数量,结合我区生猪规模养殖发展趋势,确定我区规模猪场保有量3家:其中,外冈镇1家,嘉定工业区2家。各相关镇要保持规模猪场数量稳定,生猪产能总体平稳。
(二)分级建立产能调控基地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分级建立国家级和市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相关要求,对年设计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和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对年设计出栏0.5万-1万头的规模猪场和原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建立市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推荐我区梅山猪保种场、上海明锦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申报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测预警。区农业农村委及时发布生猪生产监测信息,向有关单位反馈能繁母猪存栏量等月度数据变化情况。各相关单位要在人员、经费和平台等方面,支持完善生猪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强化监测数据采集、分析和会商,积极引导生猪生产供销稳定。
(二)加大政策支持。要按照《上海市市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21〕4号)的要求,严格实施好生猪、能繁母猪和仔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持续提高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覆盖面,扩大和增加对生猪养殖企业的政策扶持。
(三)抓好疫病防控。落实动物防疫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主体等三方责任。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创建评估。扎实推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养殖场创建重点猪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和净化场。始终保持对生猪养殖、运输、屠宰等各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监测排查、屠宰检疫、生猪调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四)强化监督考核。生猪产能调控工作列为每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挂图作战”。各有关镇生猪产能调控工作同时列入区农业工作任务予以考核。
附件:各有关镇能繁母猪和规模猪场保有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