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6305000-2023-004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生效日期: | 2023年11月06日 | 文 号: | 嘉农委〔2023〕3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农委〔2023〕37号关于印发《2024年嘉定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
各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事业单位: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排查和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的重要举措。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2024年嘉定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1月6日
2024年嘉定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为保证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3〕22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1、监测目的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的重要手段和支撑,通过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飞行抽检,全面掌握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开展风险评估和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提供支撑;加强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为查处问题产品和问题主体提供依据;提高检验监督抽查工作的规范水平,全面掌握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
2、监测内容
(1)监测类别
1.风险监测。包括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以农药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物、重金属等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指标为主,兼顾生产过程及上市前环节,对地产农产品定期组织定量检测;同时,对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开展环境监测。
2.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实施,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以禁限用农药、禁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强化检打联动,对地产农产品开展执法抽检。
3.飞行抽检。飞行抽检由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实施,根据重点季节、重点区域,采取监督抽查形式为主,每季度组织一次。
4.农残速测。农残速测主要由区农安中心和各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实施。对即将上市的农产品开展禁限用农药、易超标常规农药的快速检测。
(2)监测对象
包括区内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养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屠宰场(厂)、小农户等农产品生产主体,抽样环节包括在农产品生产、收贮、运输、屠宰等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环节。
(3)监测时间
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时间为2024年1月-2025年5月,其中:蔬菜、水产品例行监测时间为2024年1月-12月,经济作物、畜禽产品例行监测时间为2024年5月-2025年4月;生鲜乳专项监测时间为2024年1月-12月,“二品一标”产品质量监管时间为2024年5月-2025年4月;飞行抽检时间为2024年5月-2025年4月。区级监督抽查、例行监测和农残速测时间为2024年1月-12月。
(四)监测品种、数量、频次
1.监测品种。种植业产品以韭菜、豇豆、芹菜、青菜、绿叶菜等蔬菜,草莓、桃、梨、葡萄等水果,以及食用菌、鲜食玉米、稻米等产品为主;畜禽产品以猪肉、猪肝、禽肉、禽蛋、羊肉、牛肉、生鲜乳等为主;水产品以大口黑鲈、乌鳢、鳊鱼、草鱼、鲫鱼、南美白对虾、河蟹等产品为主。
2.监测数量。根据市级2024年度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分区任务安排,并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分级分类监测任务(详见附件1、2)。
3.监测频次。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根据农产品上市情况原则上按月组织实施,对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应加大抽检频次,其中针对豇豆、韭菜等重点种类和品种的监测数量占蔬菜监测样品数量5%以上。监测主体方面,应做到规模化主体全覆盖,小农户抽样数量占抽样总数占比不低于20%。农残速测对上市地产蔬菜做到每批必检。
(五)精测方式
1.抽样标准。抽样主体应从生产主体库中随机抽取,真实、客观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种植业产品抽样按照《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2004)执行;畜禽产品抽样按照《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 1897-2010)执行;水产品抽样按照《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2014)执行。
2.检测依据。监测参数以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为重点,共计140余项(详见附件3);监督抽查以风险监测参数为基础,在禁限用农兽药残留保持一致的同时,可结合常规用药实际选择检测项目。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采用现行有效的食品国家标准、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方法或参照国际公认的方法执行。
3.判定依据。根据GB2763-2021、GB 31650-2019等国家标准和现行有效的部令公告、法律规章等判定。上市样品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或以上)指标不合格,即判定“该产品不合格”;未上市样品所检测项目中仅对禁限用农药进行判定,其他项目记录检出值。
4.速测种类。按照市农业农村委“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及易超标常规农兽药参数”(详见附件4),各农残速测点可结合用药实际选择常规农兽药速测项目,每个点速测项目不得少于5项。
3、精测结果报送和会商
承检机构对监测样品确认不合格的,应及时反馈委托单位。各承检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汇总当月检测结果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区、街镇两级合力健全监测信息共享机制,被监测地区收到不合格样品信息后,应当及时查找分析原因,做好风险防范和预警,农业执法部门应积极跟进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区农业农村委定期对全区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定期向相关单位和街镇通报监测结果,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加强全区风险信息交流和预警。
4、实施方式
区农业农村委制定全区地产农产品年度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选择通过省级(及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且通过本市或部级上年度农产品检测能力验证的机构承担精测任务,并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委的信息共享。同时,配合完成市级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抽样工作,以及不合格样品溯源和查处。
5、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区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单位要加强监测工作保障和协调配合,各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保障速测和精测送样力量配备,采取坚强有力措施,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问题发现,科学研判结果
各抽样单位要坚持区域全覆盖的原则,以“三前”(生产基地、产地运输车、暂养池、屠宰场等)为重点,扩大抽检范围,突出随机抽样。应用“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移动监管系统”记录农产品监测信息,确保时效;各承检单位要借助技术手段,对监测结果开展大数据分析,科学研判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三)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处置应对
区农业农村委各科室、各单位和各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主管部门对在监测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不合格产品查出情况、突发事件处理情况等,要及时通报区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区农业农村委将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联合防控和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2024年嘉定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区级年度任务表
2.2024年嘉定区各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精测、速测任务分解表
3.嘉定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数表
4.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及易超标常规农兽药速测参数
附件1
2024年嘉定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区级年度任务表
监测类别 | 产品种类 | 抽检数量 | 小计 | 责任单位 |
例行监测 | 蔬菜 | 382(其中246件由区农安中心承检) | 460 | 1、例行监测中蔬菜和经作采样由区农业农村委监管科、种植业与农机办配合,其余均由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配合。 2、由区农安中心承检的280件例行监测任务,由各街镇负责送样。 |
经济作物(水果、食用菌、粮食等) | 63(其中34件由区农安中心承检) | |||
畜禽产品(牛奶、禽蛋、猪肉猪肝等) | 10 | |||
水产品 | 5 | |||
监督抽查 | 种植业产品(蔬菜、经济作物、食用菌、粮食等) | 362 | 420 | 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完成 |
畜禽产品(牛奶、禽蛋、猪肉猪肝等) | 50 | |||
水产品 | 8 | |||
总 计 | 880 | 880 |
|
单位: 件
附件2
2024年嘉定区各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精测、速测任务分解表
单位: 件
序号 | 街 镇 | 农产品精测送样任务 | 禁用农药速测任务 | 常规农药胶体金速测任务 | |||
蔬菜 | 果品 | 蔬菜 | 草莓 | 果品 | |||
1 | 马陆镇 | 0 | 14 | 460 | — | 320 | 500 |
2 | 安亭镇 | 35 | 1 | 3850 | 30 | 40 | 2500 |
3 | 南翔镇 | 6 | 0 | 840 | — | — | 500 |
4 | 江桥镇 | 30 | 0 | 4200 | 60 | — | 3000 |
5 | 徐行镇 | 40 | 2 | 5000 | 90 | 60 | 2500 |
6 | 外冈镇 | 37 | 2 | 4700 | 40 | 60 | 3500 |
7 | 华亭镇 | 43 | 7 | 8800 | 100 | 210 | 2500 |
8 | 嘉定工业区 | 50 | 7 | 9000 | 1100 | 210 | 4500 |
9 | 菊园新区 | 5 | 1 | 770 | 7 | 30 | 500 |
合计 | 246 | 34 | 37620 | 1427 | 930 | 20000 |
附件3
嘉定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数表
监测产品 | 监测项目 | 检测依据 |
生鲜乳 | 冰点、酸度、非脂乳固体、杂质度、相对密度、蛋白质、脂肪、菌落总数、体细胞、链霉素、双氢链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安普霉素、妥布霉素和庆大霉素;抗生素残留、亚硝酸盐和嗜冷菌;雌二醇、雌三醇、炔雌醇、雌酮、己烯雌酚、孕酮等激素类药物;黄曲霉毒素M1、β-内酰胺酶、三聚氰胺、碱类物质、硫氰酸钠、总砷、铬、铅、总汞等。 | GB 5009.5-2016 或 GB 5009.239-2016 或 NY/T 3313-2018 或 GB/T 22388-2008 或 GB/T 21312-2007 或 GB/T 22975-2008 等 |
蔬菜 | 禁(限)用农药: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毒死蜱、甲基异柳磷、三唑磷、六六六、滴滴涕、特丁硫磷、治螟磷、三氯杀螨醇、硫丹,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乙酰甲胺磷、乐果、内吸磷、久效磷、水胺硫磷、灭多威、氟虫腈。 其他农药:啶虫脒、哒螨灵、烯酰吗啉、茚虫威、啶酰菌胺、噻虫嗪、霜霉威、虱螨脲、氟吡菌胺、氯虫苯甲酰胺、2,6-二氯苯甲酰胺、腐霉利、氯氰菊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多菌灵、吡虫啉、呋虫胺、螺虫乙酯、嘧菌酯、虫螨腈、甲氧虫酰肼、异菌脲、戊唑醇、灭蝇胺、甲霜灵、噁霜灵、氯噻啉、烯啶虫胺、氯氟氰菊酯、嘧霉胺、吡唑醚菌酯、除虫脲、苯醚甲环唑、多效唑、氟氰戊菊酯、甲氰菊酯、辛硫磷、氰戊菊酯、联苯菊酯、喹啉铜、阿维菌素、百菌清、二甲戊灵、溴氰菊酯、敌敌畏、氟氯氰菊酯、灭幼脲、丙溴磷、虫酰肼、噻虫胺、氟吡菌酰胺、溴氰虫酰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等。 重金属:砷(总砷)、汞、铅、镉、铬 品质指标建议:硝酸盐、亚硝酸盐等。 | GB 23200.8-2016 或 GB 23200.19-2016 或 GB 23200.113-2018或 GB 23200.110-2018或 GB 23200.121-2021 或 GB/T 20769-2008 或 GB/T 5009.147-2003 或 GB 23200.8-2016 或 NY/T 761-2008或 GB 5009.11-2015或 GB 5009.12-2017 等 |
水果、食用菌、稻米 | 禁(限)用农药: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六六六、滴滴涕、特丁硫磷、治螟磷、三氯杀螨醇、硫丹,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乙酰甲胺磷、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氟虫腈、氯唑磷、氟苯虫酰胺。 其他农药:毒死蜱、三唑磷、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虫螨腈、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嘧菌酯、二甲戊灵、噻虫嗪、氟啶脲、灭幼脲、灭蝇胺、甲霜灵、霜霉威、多效唑、氯吡脲、氯虫苯甲酰胺、氯菊酯(异构体之和)、醚菊酯、虫酰肼、吡唑醚菌酯、灭多威、氰戊菊酯、敌敌畏、丙溴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氯氰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甲萘威、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多菌灵、吡虫啉、阿维菌素、除虫脲;炔螨特、联苯肼酯、腈苯唑、丙环唑、嘧菌环胺、肟菌酯、戊唑醇、啶酰菌胺、烯啶虫胺、茚虫威、甲氧虫酰肼、虱螨脲、噻虫胺、仲丁威、稻瘟灵、吡蚜酮、三环唑等。 重金属(仅食用菌、稻米):砷(总砷)、汞、铅、镉、铬、镍、铜。 品质指标建议:可溶性固形物、总酸、直链淀粉、蛋白质等。 | GB 23200.113-2018或 GB 23200.121-2021或 GB 23200.8-2016 或 GB/T 20769-2008 或 NY/T 761-2008 或 NY/T 1679-2009 或 NY/T 1453-2007 或 GB 5009.17-2021等 |
畜禽产品 | β-受体激动剂(9种)、氯霉素、金刚烷胺、四环素类(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磺胺类(5种)、地塞米松、β-内酰胺类(青霉素G、阿莫西林)、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SEM、AMOZ和AHD)、大环内酯类(林可霉素、替米考星等)、硝基咪唑类及代谢物(甲硝唑、地美硝唑等)、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酰胺醇类(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和甲砜霉素)、头孢噻呋、五氯酚酸钠、氟虫腈等。 | 农业部1025号公告-18-2008 或 GB/T 20759 或 GB/T 21317 或 GB 31660.5-2019 等
|
水产品 | 氯霉素、酰胺醇类(甲砜霉素、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磺胺类(12种)、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喹乙醇、己烯雌酚、甲基睾酮、地西泮等。 | GB/T 20756-2006 或 GB/T 19857-2005 或 农业部783号公告-1-2006 或 农业部783号公告-2-2006 或 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 等 |
附件4 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及易超标常规农兽药速测参数 | |||
序号 | 品种 | 常规药物 | 限量值 |
1 | 豇豆 | 啶虫脒 | 0.4 mg/kg |
灭蝇胺 | 0.5 mg/kg | ||
2 | 韭菜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0.5 mg/kg |
腐霉利 | 5 mg/kg | ||
3 | 芹菜 | 倍硫磷 | 0.05 mg/kg |
苯醚甲环唑 | 3 mg/kg | ||
吡虫啉 | 5 mg/kg | ||
噻虫嗪 | 1 mg/kg | ||
灭蝇胺 | 4 mg/kg | ||
氯氰菊酯 | 1 mg/kg |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0.5 mg/kg | ||
4 | 普通白菜(青菜、杭白菜) | 啶虫脒 | 1 mg/kg |
茚虫威 | 2 mg/kg | ||
噻虫嗪 | 3 mg/kg | ||
百菌清 | 5 mg/kg | ||
氟氯氰菊酯 | 0.5 mg/kg | ||
吡虫啉 | 0.5 mg/kg | ||
5 | 蕹菜(空心菜) | 烯酰吗啉 | 30 mg/kg |
6 | 卷心菜 | 氯虫苯甲酰胺 | 2 mg/kg |
7 | 辣椒 | 噻虫嗪 | 1 mg/kg |
8 | 叶用莴苣 | 吡虫啉 | 1 mg/kg |
腐霉利 | 15 mg/kg | ||
9 | 莴苣(莴笋) | 啶酰菌胺 | 1 mg/kg |
腐霉利 | 5 mg/kg | ||
10 | 羽衣甘蓝 | 氯虫苯甲酰胺 | 2 mg/kg |
吡唑醚菌酯 | 1 mg/kg | ||
11 | 荠菜 | 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 0.7 mg/kg |
12 | 菠菜 | 茚虫威 | 3 mg/kg |
二甲戊灵 | 0.2 mg/kg | ||
13 | 菜薹(菜心) | 联苯菊酯 | 0.4 mg/kg |
噻虫胺 | 0.2 mg/kg | ||
噻虫胺 | 0.2 mg/kg | ||
14 | 樱桃番茄 | 啶虫脒 | 0.2 mg/kg |
15 | 草莓 | 烯酰吗啉 | 0.05 mg/kg |
16 | 葡萄 | 啶虫脒 | 0.5 mg/kg |
甲氧虫酰肼 | 1 mg/kg | ||
噻虫嗪 | 0.5 mg/kg | ||
吡虫啉 | 1 mg/kg | ||
苯醚甲环唑 | 0.5 mg/kg | ||
17 | 桃 | 苯醚甲环唑 | 0.5 mg/kg |
18 | 鸡肉 | 氟苯尼考 | 100 μg/kg,以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之和计 |
19 | 鸡蛋 |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 10 μg/kg,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 |
氟苯尼考 | 10 μg/kg,以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之和计 | ||
20 | 鲫鱼 |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 100 μg/kg,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 |
21 | 鳊鱼 |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 100 μg/kg,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 |
22 | 草鱼 |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 100 μg/kg,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 |
23 | 淡水鲈鱼(大口黑鲈、加州鲈鱼) |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 100 μg/kg,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