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6309000-2016-002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生效日期: | 2016年03月31日 | 文 号: | 嘉农委〔2016〕18 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农委〔2016〕18 号区农委关于2016年农业工作考核的意见
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办):
为全面完成2016年度农业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嘉定区现代农业的发展,努力实现嘉定农业社会效应、经济效益和生态效应“三效合一”的目标,现对2016年度的农业工作提出如下考核意见:
一、考核对象
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办)。
二、考核内容
围绕2016年度农业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对5大类26项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由基本考核和特色考核两个部分组成,基本考核内容包括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资金监管、专项整治;特色考核包括农业组织化、科技化和其他。基本考核的总分值为100分,特色考核无加分上限。
(一)农业生产。(1)农业生产任务;(2)秸秆禁烧;(3)农机管理;(4)农产品认证;(5)建设项目管理;(6)农业信息服务;(7)家庭农场建设。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1)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2)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管;(3)重大动物疫病防控;(4)畜禽安全生产;(5)蔬菜产地准出;(6)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三)农业资金监管、专项整治。(1)资金监管;(2)蔬菜田间窝棚和不规范生猪养殖专项整治。
(四)农业组织化、科技化。(1)农业产业化建设;(2)农业品牌化建设;(3)合作社管理;(4)休闲农业建设;(5)农业标准化建设;(6)科技项目管理;(7)三支队伍建设;(8)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五)其他。(1)荣誉表彰;(2)会议承办;(3)特定工作承担。
三、考核实施
(一)考核等级。根据考核分值按“优秀”、“优胜”二个等级,确定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办)的考核等次。
(二)区农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诸宏副主任任组长,经营管理科、党政办、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综合发展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和农机办公室、畜牧兽医和水产办公室、建设管理科负责人为组员,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三)本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考核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16年农业工作考核细则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