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A6309000-2016-003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生效日期: 2016年09月06日 文 号: 嘉农委〔2016〕44 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农委〔2016〕44 号

区农委关于印发《嘉定区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委属有关科室、相关事业单位:

  根据农业部、市农委关于在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要求,区农委制订了《嘉定区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嘉定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并对照整治清单认真开展自查,按时上报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1:《嘉定区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嘉定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清单》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2016年9月6日

 

嘉定区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强化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健全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大农民群众身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根据农业部《关于在全国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6〕40号)和市农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16〕194号)精神,我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主要任务

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的、以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为主推进实施的强农惠农重大政策以及重大改革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的财政补贴补助资金包括:中央财政用于农机购置、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重大疫病强制免疫、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检查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和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推进情况;基本建设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种养业良种工程以及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资金。市级专项资金包括:用于中央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的配套资金、村庄改造专项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贴息资金。区级资金主要包括用于中央、市级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的配套资金。

专项整治要突出问题导向,健全监管机制,巩固好2015年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抓重点问题,彻底找出问题根源,厘清监管责任。抓整改落实,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限期整改,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制度、管理手段和监管方式。抓执纪问责,及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我委的监管责任。

二、    检查重点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主要涉及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相关的支农资金。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检查个人或集体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问题;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专项资金问题;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点环节利益寻租问题;违规插手资金拨付、项目审批,与监管服务对象有不正当利益往来的问题。

二是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重点检查区农委各部门、条线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履职尽责情况、监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特别是在资金申报、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问题。

三是制度建设不匹配、不完善问题。重点评估政策设计和实施的科学性、实效性,推动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优化资金结构和执行程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    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8月开始,到明年上半年为一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区农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朱维强任组长,朱建忠、陈建明、徐兰任副组长,综合发展科、计划财务科、农产品质量监管科、种植业和农机办、畜牧水产办、建设管理科、委属有关单位和各镇(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和督促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发展科,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条线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

(二)组织自查。各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条线专项整治工作,对归口管理使用的强农惠农资金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镇农业服务中心配合做好自查工作。自查阶段,要以2015年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和相关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排查整理,聚焦重点,特别是对于一些“老大难”问题,彻底找出问题根源,厘清监管责任,下决心取得突破。要突出问题整改,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各工作小组自查报告应于10月1日前报委领导小组。

(三)接受监督。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部门、条线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涉及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问题的,由综合发展科集中受理;涉及个人或集体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者存在各种利益输送问题的,由委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查处。

(四)迎接上级督查。在各部门、条线自查基础上,将迎接市检查小组来我区开展督查检查,检查组选择部分镇、村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检查我区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自查工作质量效果。对2015年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和相关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整改落实。针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农委将根据市检查小组提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逐条进行整改落实。按照市农委要求,在市农委下发意见1个月内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情况报送市农委,并在规定时间内抓紧整改到位。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各部门、条线是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分阶段、分步骤、分领域统筹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条线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从今年8月份起到明年阶段性整治工作结束,每月25日前通过政务网向委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委领导小组将建立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认真的部门、条线予以通报。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部门、条线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委领导小组将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一些侵害农民利益的典型案例及时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对落实政策不力,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追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处理,绝不姑息。

(三)抓好贯彻落实,形成合力。区农委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精神的贯彻落实,并加强与区财政局的联系和合作,指导好各部门、条线开展专项资金的检查,做到早部署早落实,条块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

五、    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落实负责。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委领导小组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各部门、条线要切实落实好责任,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加强保障。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各工作小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三)履行责任,务求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和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联系人:综合发展科  张国平

 联系电话:69989720

 传真:69989751

 邮箱:zhangguoping@jiading.gov.cn

 

                      嘉定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清单


自查内容

检查台账内容清单

责任科室、部门

配合单位

备注



农机购置补贴

区级:工作责任书、补贴农机购置申请表、指标确认书、验收单、发票复印件、实施方案(2014、2015)、采购合同(2013)、投标文件(2013)、承诺书(2015)、电子档公示表(2015)

农机和种植业办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1、市区级农民培训任务下达文件;2、各单位学员误餐费、教师授课费、培训教材费、教学耗材费、场地租赁费、交通费、委托组织培训活动、其他费用;3、书籍发放费用。

综合科、区农技中心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重大疫病强制免疫

2013年、2014年、2015年市农委有关文件、嘉农委〔2015年〕42号《嘉定区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实施办法(试行)》、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年度重大疫病强制免疫经费预算、防疫补助经费清单、拨款凭证和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收款凭证。免疫疫苗发放进出库记录,使用记录。

畜牧水产办、区疫控中心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渔业油价补贴

市农委资金下达文件,区农委上报材料、发放补贴人员资格公示、补贴发放公示。

畜牧水产办

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



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镇级:水稻、麦子面积镇级核查、汇总材料;水稻、小麦病虫害农药发放镇级台账;蔬菜面积镇级核查、汇总材料;
  区级:水稻面积抽查、汇总材料;水稻、小麦病虫害农药发放区级台账;蔬菜面积区级抽查、汇总材料;蔬菜农药发放台账(蔬菜农药补贴系统里面有明细)

农机和种植业办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三项补贴

镇级:水稻、麦子、油菜、玉米面积镇级核查、汇总材料;稻、麦、油菜种子发放台账;
  区级:水稻面积区级抽查、汇总材料;稻、麦、油菜种子发放区级台账;

农机和种植业办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种养殖业良种工程

项目审批方面的材料、中标单位通知书等招投标材料、项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审图报告等,资金拨付凭证等。

畜牧水产办

徐行镇农业服务中心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

1、贴息预报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3、龙头企业证书;4、审计报告;5、带动农户证明;6、贷款审批意见书;7、贷款合同;8、预估利息清单;9、贷款到位凭证;10、贷款项目可研报告;11、建筑工程合同(固定资产贷款)、采购合同(流动资金贷款);12、房屋产权证(固定资产贷款);13、贴息结算申请报告;14、贷款卡;15、银行利息清单;16、贷款利息结算凭证;17、还款凭证;18、市级批复文件。





村庄改造

一、区级村庄改造资料归档:
  1、申报程序材料:区级申报书、一事一议决议书、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区级评审意见、区级申报请示、项目市级批复、区级批复通知、项目责任书等
  2、建设程序资料: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协议书、项目施工进度等
  3、工程质量资料:工程决算审价报告、项目审计报告等
  4、竣工验收材料:镇级验收申请、区级验收意见、村民满意度调查、区级项目完成情况报告等
  5、其他相关政策文件等
  二、镇级年度项目验收资料归档台账:
  1、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资料、村庄改造责任书等
  2、建设程序材料:市、区级计划文件、投标、评标和中标材料、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
  3、工程质量材料:监理评估报告、工程决算审价报告、项目审计报告、资金投入情况表等
  4、验收材料:镇、村级自评表及报告、检查验收申请、区级验收意见、长效管理工作方案、村民满意度调查、总结及有关影像资料等

建设管理科

各镇相关单位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1、补贴预算资料 2、拨付资料  3、清算资料

财务科

安信农保嘉定分公司



农民专业合作社贴息

1、市级申报通知、市级批复文件;2、借款合同、到账凭证、利息结算清单、单位信用证明;3、保费发票;4、2万元以上的审计报告,2万元以下的财务报表;5、工商执照、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大会决议;6、资金申请表、资金申请明细表、资金申请汇总表;7、资金拨付凭证。

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