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6305000-2017-001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生效日期: | 2017年02月09日 | 文 号: | 嘉农委〔2017〕10 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农委〔2017〕10 号区农委关于印发《2017年嘉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办),区农委有关科室、事业单位:
现将《2017年嘉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2017年2月9日
2017年嘉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进一步推动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中央、市有关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嘉定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切入点,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为重点,以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底线,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全程监控、确保安全”的原则,全力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这一核心,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为契机,以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基本目标,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努力构建“工作体系健全、机制制度完善、监管责任到位、监测扎实有效、执法联动综合、应急保障有力、行刑有效衔接”的监管模式,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
按照《嘉定区创建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实施方案》嘉府办发〔2016〕49号的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扎实工作,大胆创新,力求实效,因地制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监管能力,推进社会共治及农业标准化生产,整体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区、镇、基地(合作社)纵横到底、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格局,区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和农机办、畜牧兽医和水产办、综合发展科、执法大队、区农技中心、区疫控中心、区水产站及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等业务部门要齐心协力,充分整合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有效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日常巡查、例行监测、品牌培育、应急处置、宣传培训、信息报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监督、各镇日常业务工作指导等。加强基层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大力推进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专职化。
(三)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
全面落实种养殖环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畜禽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标准化生产、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从业人员培训等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鼓励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快速检测室,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特别是“瘦肉精”检测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
(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
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依托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将信息化管理手段引入生产环节,努力实现地产主要农产品及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可追溯,确保农产品质量“有迹可循”,实现农产品生产既能从源头向消费终端的正向跟踪监管又能反向溯源追责。
(五)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研究与推广,制修订地方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推进果蔬标准园和畜禽规模化标准养殖场建设,促进农业标准化与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有机融合,实现“操作标准、管理规范、质量可溯、生产生态”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凝聚力。加大“三品一标”的认证力度,确保“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面积不断增长,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获证农产品产量或面积占当地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或面积的比重稳定在70%以上。引导农产品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和国家专利产品等,提升农产品品牌竞争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标志使用管理,维护品牌公信力,发挥认证效果和品牌效应。
(六)加强农资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
针对重点农时、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加大农资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日常督导巡查力度,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强化检打联动,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要及时溯源查处,实现检测与查处的“无缝衔接”。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全面落实农资生产经营进销货台账、购销凭证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兽药经营规范,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推广连锁、统购、配送等农资营销模式,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注重农业行政执法和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及时移送涉农犯罪案件,有效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
(七)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完善以区农产品检测中心为中心,各镇检测室为基础,生产单位等检测室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区农产品检测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设备,贴近生产实际规范开展农药、兽药等残留检测工作。全区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8000个,定量抽检样品数量不少于600个。区农委执法大队要强化动植物检疫监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区农委种植业和农机办、畜牧兽医和水产办、区农技中心、区疫控中心、区水产站要负责指导种植业、养殖业生产过程用药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加强监测力度的同时,注重与执法监督的有机结合,形成“检打联动”机制,对快检中发现问题的产品应立即组织送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依法查处,做到抽检一个产品、规范一个企业。
(八)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全面排查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农药及农药使用环节,重点整顿违规使用农药和不执行采收间隔期问题。兽用抗菌药使用环节,重点打击兽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未按规定销售和使用兽用处方药、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不执行休药期等行为。畜禽及水产养殖环节,重点打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养殖饲喂环节违规添加行为。生猪屠宰环节,重点抓好生猪屠宰场点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健全病死畜禽处理环节监管,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集中在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时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及种子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违规行为。道口环节,重点加强市境道口规范化建设、活禽交易休市期间的非指定道口不定期巡查及道口联合专项检查行动。专项治理过程中要注重检打联动、打防结合、行刑衔接,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有案必查。
(九)把好产地环境安全关
采取治地、节肥、控药、减排等措施,改善农业产地环境质量。科学制定产地环境质量分级和功能区划,适时确定宜栽品种。探索土壤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技术,阻止污染物向农业生产链下游富集,减少和消除产地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积极引导、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采用生态控制、理化控制、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技术,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大力推广漏缝地面、干清粪、免冲洗等生态养殖技术。推进生猪养殖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坚持“生产与生态兼顾,治旧与控新结合”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和削减生猪养殖排污总量,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强化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重视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消毒工作,抓好春防和秋防,全面落实普查、普免、消毒等工作。加强动物流通监管,严格审查调运、引种、饲养等条件。
(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积极组织开展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关心的舆论氛围。鼓励各镇积极开展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60小时,着力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整合农业行政部门、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科技示范户等多方力量,采取展板、科技手册、农民田间学校、农业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民群众看得懂、易操作、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推广安全生产技术,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农业从业人员素质。
(十一)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机制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守信受益、失信必损”的良好行业风气。
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形成“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上下联动、信息通畅、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体系。
倡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齐抓共管”,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者齐头并进,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大力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有效汇聚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监管,形成全民监管社会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首要位置,作为系统性、长期性任务和全局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区域整体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责任明确、密切协同,整体推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量化纳入政府对各级各相关部门绩效考核,提高权重,层层落实责任。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定期会商调度、及时督促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加强部门间工作联动,在产销对接、质量追溯、监督执法等方面密切合作;与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大要案移送制度,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与配合,协调、有序推进监督检测、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应急管理等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督查督办
要加强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加强对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的考评,对重点地区、主要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抽检合格率低的农业企业(合作社)采取跟踪监测、通报、约谈等形式,严格督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