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6301000-2017-002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生效日期: | 2017年02月13日 | 文 号: | 嘉农委〔2017〕14 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农委〔2017〕14 号区农委关于嘉定区2017年粮食生产家庭农场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办):
根据《关于延长<本区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实行参保补贴的试行意见>有效期的通知》(嘉府发〔2016〕73号)要求,按照发展程序,经村级审核、考核,镇、区两级认定,截至2016年底,共有陆其彪等255名申请人(含新组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符合条件并完成签约,成为嘉定区粮食生产家庭农场主,负责经营家庭农场(面积36171.9亩),期限一年。
以上家庭农场将按嘉府发〔2016〕73号文有关要求进行考核和奖励。
附件:嘉定区粮食生产家庭农场认定信息表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