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6301000-2017-011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生效日期: | 2017年05月22日 | 文 号: | 嘉农委〔2017〕43 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农委〔2017〕43 号关于印发《嘉定区2017年秋播绿肥种植和冬季深耕晒垡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办):
现将《嘉定区2017年秋播绿肥种植和冬季深耕晒垡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17年5月22日
嘉定区2017年秋播绿肥种植和冬季深耕晒垡补贴实施方案
种植绿肥和冬季深耕晒垡对优化茬口布局、缓解季节矛盾、提高耕地质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均具有重要作用。为充分发挥绿肥和水稻茬冬季深耕晒垡的作用与政策效应,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生态和农产品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5〕252号)有关要求及区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对我区种植绿肥和水稻茬冬季深耕晒垡补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补贴对象
在本区范围内秋播绿肥(以下称绿肥)和冬季深耕晒垡(以下称深耕晒垡)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绿肥补贴品种为以培肥地力为主的冬作蚕豆、紫云英、黑麦草等。
二、补贴要求
(一)田块要求。绿肥或深耕晒垡的田块要集中连片,能单独灌排,确保下茬水稻早耕早种。
(二)生产要求。绿肥或深耕晒垡的田块后茬要种植水稻,且实行机械化播种(机插秧、机直播),水稻播种工作要在区农委指定日期前完成。
(三)质量要求。
1、绿肥。沟系配套、杂草较少、长势均衡。
2、深耕晒垡。土壤耕翻深度超过20厘米。
三、补贴标准
(一)绿肥。符合补贴要求的按照35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予补贴。
(二)深耕晒垡。符合补贴要求的按照25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予补贴。
(三)后茬非机械化播种水稻及后茬不种水稻的面积不予补贴。
四、操作程序
(一)符合补贴要求的补贴对象应在补贴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补贴申请,村委会组织人员实地核实统计,编制图表,并按户在醒目地方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将补贴申请汇总,加盖公章后上报镇政府。
(二)各镇对村上报的绿肥和深耕晒垡面积进行汇总,并组织人员全面核查,核查情况和核实面积以镇政府的名义上报区农委。报送时间为深耕晒垡在次年1月15日之前,绿肥在次年3月20日之前。
(三)区农委组织开展抽查复核工作,抽查比例不低于上报面积的20%,核定结果作为补贴依据行文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要根据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制定出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把相关政策措施告知到农户(单位),提高广大农户(单位)种植绿肥和实行深耕晒垡的积极性。
(二)积极组织实施。各镇农业部门作为本项工作实施主体,要切实组织力量安排做好深耕晒垡、绿肥面积和质量的统计、检查与核实工作,坚决避免虚报面积等情况发生。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补贴政策、面积及补贴金额的公示工作。督促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种植绿肥和实行深耕晒垡的田块,按要求完成水稻种植。
(三)强化服务指导。区、镇农技、农机部门要结合科技入户,加强绿肥高产栽培技术的培训,开展深耕晒垡农机操作培训,发挥粮食绿色丰产高效创建辐射带动作用,完善对绿肥、深耕晒垡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农机、农资等方面服务的衔接与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