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7-00019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生效日期: | 2017年07月31日 | 文 号: | 嘉农委〔2017〕67 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农委〔2017〕67 号关于调整嘉定区部分财政补贴农业保险险种内容的通知
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办)、财政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形势和农户实际需求,经本市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和备案,对《上海市嘉定区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嘉农委〔2017〕17号)中第五条区、镇二级财政给予保险保费补贴的险种中的部分险种投保标的类型和单位保额及费率作出如下调整:
一、涉农人员保险类:务农人员意外保险
务农人员意外保险(种植业和养殖业)单位保额及费率标准如下:
1、种植业务农人员
保险责任 | 单位补贴保额 | 单位保费(元/亩) | ||
粮食种植人员 | 水果种植人员 | 蔬菜种植人员 | ||
人身意外伤害(主险) | 500000元/人 | 25 | 150 | 250 |
意外医疗(附加险) | 50000元/人 | 15 | 18 | 22 |
住院补贴(附加险) | 50元/人·天,以180天为限 | 5 | 6 | 7 |
注:(1)按照粮食种植每8亩配1人、水果种植每5亩配1人、蔬菜种植每5亩配1人折算,确定总保额;
(2)投保人须认真填写务农人员日考勤清单,并接受不定期抽检。
2、养殖业务农人员
保险责任 | 单位补贴保额 | 单位保费 (元/人) |
人身意外伤害(主险) | 500000元/人 | 500 |
意外医疗(附加险) | 50000元/人 | 150 |
住院补贴(附加险) | 50元/人·天,以180天为限 | 50 |
注:(1)按实际用工数确定总保额;
(2)投保人须认真填写务农人员日考勤清单,并接受不定期抽检。
二、综合保险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
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食用安全)保险单位保额及费率标准如下:
保险标的类型 | 单位补贴保额 | 费率 |
地产种植业农产品 | 根据市场价确定亩产值 (元/亩) | 5‰-8‰ |
地产养殖业农产品 | 根据市场价确定单位价值 (元/吨、头、羽) | |
本区农业(涉农)企业生产、加工、屠宰、配送的农产品 | 根据市场价确定单位价值 (元/吨、头、羽) |
注:(1)对于特大型企业、合作社、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好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调费率,但费率不低于2‰。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嘉农委〔2017〕17号)中涉及上述保险险种的内容及标准按本文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