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6301000-2017-018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生效日期: | 2017年08月28日 | 文 号: | 嘉农委〔2017〕74 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农委〔2017〕74 号关于嘉定区新申请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认定通知
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办)、财政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府《关于延长〈本区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实行参保补贴的试行意见>有效期的通知》(嘉府发〔2016〕73号)工作要求,2017年5-6月,各镇继续开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建设发展工作,经村级遴选审核,镇、区两级认定,确定至2017年6月底,共有冯雪生等6名申请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符合条件并完成签约,成为2017年粮食生产家庭农场主,负责经营家庭农场(面积883.4亩),期限半年。以上家庭农场将按嘉府发〔2016〕73号文的规定标准进行考核和奖励。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