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00098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02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关键词:

关于印发《嘉定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示范考核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经研究,现将修改完善的《嘉定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示范考核奖励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


 

嘉定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示范考核奖励实施细则

为加强工作考核,推动园艺作物标准园持续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良好运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制定考核奖励实施细则如下:

一、考核对象

嘉定区范围内,已创建成功的园艺作物标准园以及经区农业农村委认定可参照园艺作物标准园考核奖励的规模化蔬果生产基地(要求蔬菜基地200亩以上、经济作物基地100亩以上)。

二、考核内容

结合市农业农村委对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的要求,主要考核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等五个方面内容。鼓励生产种植本区老品种、老品牌农产品。

三、考核方法

采取平时实地检查和年终综合评价相结合的考核形式:

1-10月份:区农业农村委种植业与农机办会同区农技中心,不定期对考核对象进行实地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1-12月份: 组织综合评价,考核对象提供书面总结材料,进行年度答辩。

专家组根据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综合评分,形成年度得分。

四、考核结果与对应奖励

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年度奖励:

(一)蔬菜标准园。根据评分奖励。≥95分,奖励;15万元;90~94分,奖励13万元;85~89分,奖励11万元;80~84分,奖励9万元;75~79分,奖励7万元;70~74分,奖励5万元;65~69分,奖励3万元;60~64分,奖励1万;60分以下及一票否决的不予奖励。

(二)经济作物标准园。根据评分奖励。≥95分,奖励8万元;90~94分,奖励7万元;85~89分,奖励6万元;80~84分,奖励5万元;75~79分,奖励4万元;70~74分,奖励3万元;65~69分,奖励2万元;60~64分,奖励1万;60分以下及一票否决的不予奖励。

(三)特别奖励。经认定,当年对蔬菜或经济作物产业有重大贡献或有突出引领作用的,给予特别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总预算的10%。

、奖励发放

区农业农村委根据得分测算奖励资金,在嘉定三农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以“一卡通”或国库直拨方式直接发放至考核对象账户。

 

: 1.嘉定区蔬菜标准园及参照蔬菜标准园管理基地示范考核项目评分表

      2.嘉定区经济作物标准园及参照经济作物标准园管理基地示范考核项目评分表

 


 

附表 1

 

嘉定区蔬菜标准园及参照蔬菜标准园管理基地示范考核项目评分表

 

基地名称:

评分专家:                                                                                                

评分项目

考核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

分值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判定为不合格

在当年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

一票否决项

购买、保存、使用禁限用农药或检出产品含有禁限用农药,或常规农药残留超标≥2次。

设施菜田配套用房用地移作他用、违法搭建蔬菜田间窝棚、不落实档案信息上网等,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基地环境

树立标牌,场容场貌整洁,做到田边棚间无杂草,沟系畅通无杂物,3分;基础设施完善,农资仓库布局合理,2分;不符合要求适当扣分。

5

采取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等措施,管理规范,2分;废旧黄板、地膜、农药包装袋100%回收,3分。

5

稳产保供

绿叶菜播种面积占比≥90%,5分;80~89%,4分;70~79%,3分;60~69%,2分,<60%,不得分(以神农信息系统为准)。

5

合理安排茬口,“夏淡”“冬淡”季节无大面积大棚空置情况。绿叶菜复种指数≥5,8分;4.5~4.9,7分;4~4.4,6分;3.5~3.9,5分;3~3.4,4分;2.5~2.9,3分;2.1~2.4,2分;<2,不得分(以神农信息系统为准)。

8

设施菜田无“非菜化”情况,8分;非菜化比例<5%,6分;5~10%,4分;11~20%,2分;>20%,不得分。

8

菜田面积350亩以上,8分;300~349亩,7分;250~299亩,6分;200~249亩,5分;150~199亩,4分;100~149亩,3分;100亩以下,2分。

8

绿色生产

综合应用绿色防控技术,规范合理,3分,技术使用不规范、不合理适当扣分;档案齐全并上网,2分。

5

实施土壤保育措施,3分;档案齐全并上网,2分。

5

运用水肥一体施肥灌溉,3分;档案齐全并上网,2分。

5

标准化管理

实施组织化管理,做到统一农资供应,统一茬口安排,统一服务管理,统一销售,经营主体诚信等。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8

通过绿色食品认证或有机认证,5分;通过绿色生产基地建设,3分;实施品牌化销售,2分。

5

品种提优

积极推广嘉定地方老品种、老品牌蔬菜种植的。推广种植面积>30亩,5分;21~30亩,4分;11~20亩,3分;10亩以下,2分。对于种源基地,酌情得分。

5

档案记录

田间档案、农资进出库记录完整真实,纳入市神农口袋系统并完整、真实、准确、及时上传档案信息。发现1次记录不准确的,扣1分,以此类推。

10

质量安全

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科学用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上市,上市蔬菜进行速测,建立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每项2分;定量监测不合格,每次扣5分。

10

机械化应用

推行耕、种、收等生产环节机械化应用并实施信息上网。按耕、种、收环节4:3:3的比例,测算机械化率,当年示范基地验收合格或全过程机械化率达55%以上。

5

特色工作

获得区级以上表彰、重点报道,承担区级以上蔬菜现场观摩、技术培训、品鉴评优及品比试验等活动。

3

总分

100

 

 

 

 

 

 

 

 

 

 

 

 

 

 

 

 


 

附表 2  

 

嘉定区经济作物标准园及参照经济作物标准园管理基地示范考核项目评分表

 

基地名称:

评分专家:

评分项目

考核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

分值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判定为不合格

在当年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

一票否决项

购买、保存、使用禁限用农药或检出产品含有禁限用农药,或常规农药残留超标≥2次。

配套用房用地移作他用、违法搭建非农设施、不落实档案信息上网等,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基地环境

树立标牌,场容场貌整洁,做到田边棚间无杂草,沟系畅通无杂物,3分;基础设施完善,农资仓库布局合理,2分;不符合要求适当扣分。

5

采取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等措施,管理规范,2分;废旧黄板、地膜、农药包装袋100%回收,3分。

5

绿色生产

综合应用绿色防控技术(采用“四诱一网”、生物农药、园艺地布、地膜等物理、生物防治技术)。

8

实施土壤保育措施(应用有机肥、生物菌肥、土壤消毒、生草栽培等节肥节水土壤保育措施)。

8

组织化管理

做到统一农资供应,统一茬口安排,统一服务管理,统一销售,经营主体诚信等。

8

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2

标准化生产

通过有机认证,8分;通过绿色食品认证,6分;通过绿色生产基地建设,4分。

8

标准化生产,种植优良品种、树体管理得当、采用集约化育苗、花果管理良好、适当使用生长调节剂、病虫害防治措施得当、适时采收。

12

品牌化销售

品牌化销售,实施多样化的产销对接方式,品牌影响力较大

10

品种提优

引进经济作物新优特色品种,推广地方优质老品种,产销两旺,带动长效发展。

5

档案记录

田间档案、农资进出库记录完整真实,纳入市神农口袋系统并完整、真实、准确、及时上传档案信息。发现1次记录不准确的,扣1分,以此类推。

8

质量安全

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科学用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上市,建立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每项2.5分;定量监测不合格,每次扣5分。

10

机械化应用

推行智慧农业及机械化应用,生产采用智能化管理,耕、种、收等生产环节推行机械化。

5

特色工作

获得区级以上表彰、重点报道,承担区级以上现场观摩、技术培训、品鉴评优及品比试验等活动。

6

总分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