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001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日期: | 2021年01月25日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20年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政办,地址: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C303,邮编:201899,电话:6998943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规定》,严格落实2020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社会公众关注关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完善工作制度、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等,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区农业农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三农”发展相关政策文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政务公告、权力事项信息等内容。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平台,提供主动公开文件的查阅服务。
1.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注重提升工作实效。一是做好政策公开和解读。在三农频道、嘉定三农微信公众号上对《嘉定区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了图文解读,方便群众更好地了解惠农政策。二是继续探索丰富公众开放日举办的形式,以组织参与庆祝农民丰收节、稻米品鉴会等活动开展来搭建市民参与了解乡村振兴工作的平台。
2.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一是做好专栏更新。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特色农产品、农业特色旅游以及农村综合帮扶等专栏为平台,全面展示我区建设绿色田园、美丽家园、幸福乐园的工作进展。二是做好热点回应。利用“三农频道”中便民服务栏目的“三农”服务热线等栏目,回应市民对农业生产等相关问题的提问,不断提高为农服务实效。累计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三农频道”、微网站、“嘉定三农”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信息2100余条。
(1)公文类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7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信息6条。同时,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文件移送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便公民查阅。
(2)财政资金信息。做好“三公”经费、年度预算、财政专项支出和绩效评价结果等主动公开,发布信息30条。2020年,区农业农村委政府集中采购涉及4个项目,采购总金额133836.6元。同时,做好嘉定区涉农资金监管平台信息公开,目前,平台共公示含水稻生产补贴、绿肥种植补贴、农业保险补贴等数据共计2711条,涉及资金26596.77万元。
(3)行政权力信息。2020年,梳理维护行政许可事项25项、行政处罚事项335项、行政强制事项22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42项。同时,主动公开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的18个行政审批事项和5个公共服务事项,加速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提高我委政务服务水平。2020年,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59410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82件。
(4)建议提案办理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嘉定区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主动公开区农业农村委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件,政协提案答复7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受理及答复情况
2020年,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主动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1件。主要涉及有关行政许可、高校毕业生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等方面,主动及时与申请人沟通,按照《规定》《条例》要求规范答复流程,本年度全部办结。
2.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主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嘉定区农业农村委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发布的规范流程。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明确机关各科室、委属各事业单位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此外,还对公开发布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公文属性动态调整等进行了细化,确保各项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及时、合法、合规。
2.持续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区两级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的要求部署,积极研究推进我委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梳理并公开《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涵盖了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服务事项四大类别,为后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应用打下基础。同时,更新完善《嘉定区涉农不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括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村发展补贴资金、农业从业人员保障补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等4个一级事项,并细分了14个二级事项,不断提升我委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发挥好以三农频道、“嘉定三农”微信公众号、微网站组成的信息宣传服务平台在乡村振兴战略整体推进中的积极作用,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我区“三农”发展相关情况。“嘉定三农”微信公众号设乡村振兴、政务直通、新鲜生活三个日常服务栏目,聚焦嘉定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拓宽“互联网+政务”快捷渠道,提供嘉定农产品、农业旅游资讯等信息服务,推出疫情防控、美丽乡村、春耕专题问答等11个专题和活动,展示我区“三农”发展成果,搭建市民共享“三农”成果的平台。
2.探索使用新媒体平台。推出“嘉定三农”抖音号,尝试探索线上信息服务工作新渠道。抖音号配合“嘉定区番茄云品鉴”信息下乡活动上线相关花絮短视频,获得广大市民欢迎,为后续探索使用新媒体开展工作打下基础。
3.用好新闻发布会等线下宣传渠道。作为嘉定区区级职能部门代表之一参加“高质量发展 高品质生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专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委主要领导在发布会上对我区未来推进乡村振兴的举措进行解读,重点从围绕“绿色田园”,以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提升农业产业能级;围绕“美丽家园”,以全覆盖、分层次、有特色提高农村宜居水平;围绕“幸福乐园”,以多渠道、可持续、有保障增强农民生活幸福感等三个方面,描绘了传统与现代结合,让乡村各美其美、百花齐放的发展愿景。
(五)政务公开监督和保障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范围,落实工作部门和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了党政办牵头、科室协调配合、农业信息中心具体负责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定期专题听取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汇报,并适时召开会议,协调处理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强化学习和培训。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围绕发文程序、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等开展委内的业务培训,组织相关科室研究推进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制定,同时,参加党政办和政策法规科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区政府举办的2020年政务公开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3.强化考核和监管。一是完成好区政府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第三方评议。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监督”原则,明确政务公开栏目内容负责人,严格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实施进行监督检查。2020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投诉等。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 | 增2 | 5941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4 | 增8 | 428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35 | 0 | 82 | |
行政强制 | 22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133836.6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务公开保准化目录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下阶段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内容、责任部门、相关要求等,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内容建设,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的完善、应用推进,完善多渠道的政务公开平台,做好群众关切回应,做好乡村振兴政策解读,做好“三农”服务。
(三)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学习和培训应用,增强各科室、基层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跨前一步,提升主动公开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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